一种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0161
决定日:2019-05-07
委内编号:5W11660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20227511.7
申请日:2015-04-15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浙江海控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5-10-28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审员:易红春
合议组组长:孙治国
参审员:董杰
国际分类号:G05B19/05,G09B23/1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存在区别特征,该区别特征并非本领域公知常识,则请求人认为该权利要求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与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成立。
全文:
本专利的专利号为201520227511.7,申请日为2015年04月15日,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10月28日,专利权人原为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柜(10);
PLC网络组态单元,所述PLC网络组态单元安装在机柜(10)内,所述PLC网络组态单元包括中型PLC、变频器、伺服驱动器和步进驱动器;
PLC控制单元,所述PLC控制单元安装在机柜(10)内,所述PLC控制单元包括中型PLC、微型PLC和若干个数字式显示仪表;
机床电路智能考核单元,所述机床电路智能考核单元可拆卸地安装在机柜(10)内,所述机床电路智能考核单元包括镗床电路智能考核模块和铣床电路智能考核模块。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报警系统单元,所述报警系统单元安装在机柜(10)上;
继电控制单元,所述继电控制单元安装在机柜(10)内。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PLC网络组态单元安装在机柜(10)的前上挂板(30)上,所述中型PLC安装在前上挂板(30)的右上角,所述变频器安装在前上挂板(30)的右下角,所述伺服驱动器和步进驱动器均安装在前上挂板(30)的左下角,所述PLC网络组态单元还包括若干个数字式显示仪表和若干个恒压恒流电源开关,所述若干个数字式显示仪表安装在前上挂板(30)的左上角,一个恒压恒流电源开关安装在前上挂板(30)的上部,且位于中型PLC和数 字式显示仪表之间,一个恒压恒流电源开关安装在前上挂板(30)的左下角,且位于步进驱动器的下方。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PLC控制单元安装在机柜(10)的后上挂板(50)上,所述中型PLC安装在后上挂板(50)的下部,所述微型PLC安装在后上挂板(50)的右上角,所述若干个数字式显示仪表均安装在后上挂板(50)的左上角,所述PLC控制单元还包括若干个恒压恒流电源开关和若干个开关电源,一个恒压恒流电源开关安装在后上挂板(50)的上部,且位于数字式显示仪表和微型PLC之间,一个恒压恒流电源开关安装在后上挂板(50)的下部,且位于中型PLC的一侧。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镗床电路智能考核模块安装在机柜(10)的镗床挂板(60)上,所述镗床电路智能考核模块包括电源开关、若干个熔断器、若干个中间继电器、若干个热保护继电器和若干个时间继电器,所述电源开关和若干个熔断器均安装在镗床挂板(60)的上部,所述若干个中间继电器、若干个热保护继电器和若干个时间继电器均安装在镗床挂板(60)的中部。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铣床电路智能考核模块安装在机柜(10)的铣床挂板(70)上,所述铣床电路智能考核模块包括电源开关、若干个熔断器、若干个中间继电器、若干个热保护继电器、若干个转换开关和若干个时间继电器,所述电源开关和若干个熔断器均安装在铣床挂板(70)的上部,所述若干个中间继电器、若干个热保护继电器、若干个转换开关和若干个时间继电器均安装在铣床挂板(70)的中部。
7.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继电控制单元安装在机柜(10)的前下挂板(40)上,所述继电控制单元包括若干个交流接触器、若干个中间继电器和若干个热保护继电器。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柜(10)包括前门板(15)和后门板(16),所述前门板(15)安装有触摸屏、多功能仪表、报警指示灯、转换开关、电源开关,所述后门板(16)安装有电流表、电压表、报警指示灯、转换开关、电源开关。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柜(10)还包括顶板(11)、底板(12)、左板(13)和右板(14),所述左板(13)和右板(14)相对设置,所述顶板(11)和底板(12)相对设置,所述机柜(10)还包括由顶板(11)、左板(13)、底板(12)和右板(14)围成的安装腔,所述安装腔具有前腔口和后腔口,所述前门板(15)枢接地安装在左板(13)上,且与前腔口相对应,所述后门板(16)枢接地安装在右板(14)上,且与后腔口相对应。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上挂板(30)可拆卸地安装在安装腔内,且位于安装腔的上部,并且位于前腔口侧;所述前下挂板(40)可拆卸地安装在安装腔内,且位于安装腔的下部,并且位于前腔口侧;所述后上挂板(50)可拆卸地安装在安装腔内,且位于安装腔的上部,并且位于后腔口侧。”
请求人于2018年12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10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授权公告号为CN202126794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日2012年01月25日;
证据2: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竞赛样题,https://wenku.baidu.com/view/fb3891c102d276a200292e4e.html,公开日为2014年3月10日,打印件;
证据3:授权公告号为CN203071558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日2013年07月17日。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2、4、9、10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的结合或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5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或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6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或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3的结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7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或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8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结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29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请求人于2019年01月29日提交补充的意见陈述和证据,证据如下(编号续前):
证据4: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签订的关于亚龙YL-158GA型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实训考核装置的买卖合同,复印件;编号为01086261的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日期为2014年12月11日,复印件;入库单号为10002224的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的固定资产直接入库单(普通),资产名称为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实训考核装置,型号为亚龙YL-158GA,购置日期为2014年11月19日,复印件;
证据5:请求人在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对亚龙YL-158GA型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实训考核装置的视频截图,打印件,共13页。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3、5-10相对于证据5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4相对于证据5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1月30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9年04月12日举行口头审理,并于2019年02月28日将请求人的补充意见及其附件转给专利权人。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均出席了本次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合议组调查并记录了如下事项:
对于证据5的真实性,请求人利用合议组的电脑,在搜狗搜索框里搜索“中科院时间戳”,点击对应链接,进入国家授时中心-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首页,点击左侧的关于我们-国家授时中心,在页面的最下方服务专区处点击时间戳验证中心,打开新页面,在选择文件处选择请求人提供的视频文件,点击上传,上传结束后在选择文件处选择请求人提供的时间戳证书,之后点击验证;页面显示“该文件已通过验证,该凭证自申请时间戳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点击该页面下方的下载时间戳认证证书(*.PDF),生成对应的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另外,请求人表示证据2来源于百度文库。专利权人不认可证据2的真实性,对证据1、3的真实性、公开日期无异议,对证据4、5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无法确定证据5中涉及的设备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是否被修理、改装过,因此在口头审理中对本专利是否相对于证据5中的内容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不进行特征的具体对比。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基础
本决定的审查基础为本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
2、证据认定
专利权人对证据1、3的真实性和公开日期无异议,经审查,合议组对证据1、3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由于证据1、3的公开日期在本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因此可以用于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
证据2是请求人从百度文库上下载的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竞赛样题,由于百度文库中的文章是存在修改可能性的,在请求人未提供其它证据对证据2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情况下,合议组对证据2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专利权人对证据4、5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无法确定证据5视频中的设备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是否被修理、改装过,因此不认可证据5所公开的内容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
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首先,请求人提交了证据4、5以证明本专利权利要求1-10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而专利权人对证据4、5的真实性无异议,因此可以对证据4、5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其次,证据4、5均涉及专利权人向第三人出售的亚龙YL-158GA型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实训考核装置,证据4中的入库单所记载的购置日期为2014年11月19日,可以确定亚龙YL-158GA型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实训考核装置在2014年11月19日已经公开销售。
另外,专利权人声称,无法确定证据5视频中的设备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是否被修理、改装过,即无法确定证据5中公开的亚龙YL-158GA型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实训考核装置的技术内容是否被修改过,因此无法确定证据5中的技术内容的公开日期。对此合议组认为,请求人在无效程序中提交了证据4、5,而证据5中的设备正是专利权人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销售过的产品,专利权人对该产品在出厂时的技术内容是清楚的,因此完全有能力对证据5涉及的亚龙YL-158GA型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实训考核装置的技术内容在出厂后是否被修改过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但专利权人在具备举证能力且相对于请求人更容易举证的情况下,仅提出质疑,而不提供证据,基于此,专利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即证据5所公开的技术内容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本专利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3、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1、以证据1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本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证据1公开了一种开放式数控机床实验平台,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证据1说明书第5-8、20-23段):为了使学生能设计、连接、测试车床、铣床、钻床、磨床的控制电路,并进行机代码编程、操作最终机床,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开放式数控机床实验平台。主要解决能让学生去设计控制电路,而机床供电一般为交流380V,要能有效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要合理地设计实验平台的分布结构,并将各元件的运行情况实时有效地反馈给学生。开放式数控机床实验平台,由床身、控制站、控制柜、实验接线面板组成,将教学车床、教学铣床、教学钻床、教学磨床结合到一起,所有的设计连线、反馈提示都处于控制柜的前面板。将强电与弱电控制线分开,系统控制线为开放式的,以便由学生自己动手设计连接实现控制。380V交流进来后,采用隔离变压器,保证对地电压安全。CNC中的PLC控制程序也开放给学生,学生可根据设计的连接电路修改PLC控制程序。控制柜的前面板为实验接线及反馈指示面板,采用急插件接口。将交流接触器上强电线路接定,通过透明有机玻璃机箱封闭,并将连接电路印在透明有机玻璃上。前面板上包括的接口有:CNC的输入/输出端口、各轴限位开关及零点开关端口、继电器控制端口、手轮端口、CN上的电机控制线端口,还包括有各继电器、交流接触器、行程限位开关、零点开关状态的指示灯。前面板上对用户的反馈主要包括反馈给用户的LCD界面,及采集状态的LED指示灯和语音提示。前面板的下方为电机线端口,用铁盒盖好,打开盖子则自动断电,接好电机线,盖好盖子,系统才能开启电源。床身:选用全新混合式小床身,具有三个进给轴,二个主轴,集车床、铣床、磨床、钻床于一体的床身。控制器:选用西门子数控系统,802S,可实现车、铣、磨、钻动作的控制。手轮:选用西门子标准三轴手脉。电机:三个进给轴选用步进电机,及相应步进电机驱动器;二个主轴都选交流电机,及一个交流变频器,选择控制二个交流主轴。机柜:选用钢架结构标准机柜,机柜门板采用钢板加有机玻璃结构,可使机柜内部结构一目了然,便于教学。电气开关:选用通过3C认证,知名品牌的产品,保障安全。接口:选用拨插式端口,卡上就可以,使实验连接方便。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集车床、铣床、钻床、磨床于一体,学生能设计、连接、测试车床、铣床、钻床、磨床的控制电路,并进行机代码编程、操作最终机床加工自己设计的工件。在图2所示实施例中,进给轴X、Y、Z的电机可以选用步进电机或交流伺服电机,考虑到实验平台成本及系统主要用于学生动手能力的锻炼,对精度要求不太高,故选用步进电机,其中X轴、Y轴选用12N步进电机,Z轴选用15N步进电机,每个步进电机对应一个驱动器,X轴的行程与零点开关选用三个开关于一体的机械开关,一个代表X轴正限位,一个代表X轴负限位,一个代表X轴零点;Y轴、Z轴的行程与零点开关也采用同样的方式。主轴一与主轴二选用交流电机,主轴一与主轴二共用一个变频器,可调速及正反转,主轴一与主轴二不能同时动作。在图3所示实施例中,控制台高1.2米,与机柜分离,控制站底座上装有四个滑轮,控制台可随意拉动。系统控制器选用西门子802S型CNC,内带PLC控制器,学生可根据实际设计的连接电路,修改内部PLC控制程序系统电源指示灯,选用安全电压24V指示灯,当整个机床上电后则点亮。当按下系统启动按钮后则给控制系统上电,启动控制系统。系统停止按钮按下后则关闭控制系统电源,关闭控制系统。系统默认为进行铣床控制方式,当车床系统选择开关开启后系统则进入车床控制方式,当磨床系统选择开关开启后系统进入磨床控制方式,当钻床系统选择开关开启后系统进入钻床控制方式。控制台上开关电压全采用24V安全电压。控制器内固化了根据机床类型选择开关的选择实现不同控制方式及符合参考连接电路的参考机代码程序与PLC程序,学生可在实验中根据自己加工工件的要求编写对应的机代码程序、根据自己设计的控制连接电路修改PLC程序。在图4所示实施例中,各继电器、交流接触器、行程限位开关的指示灯采用24VLED指示灯,分别用于指示各个继电器及交流接触器的导通情况。CNC的输入/输出接口其内部已经与CNC 控制器上的输入/输出接口稳定连接,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设计选择连接相应的器件,并将各端口编号在面板上明显标出。各轴限位零点开关其内部已经与机床上各轴正负限位与零点开关连接好,学生可根据设计将其连接到相应的CNC输入接口上去。继电器控制模块接口内部已经与机柜中继电器模块的控制端口连接好,学生可根据设计与CNC输出接口选择连接,去控制相应的继电器。手轮接口其内部已经与手轮连接好,主要有手脉电源接口、轴选择接口、倍率接口、脉冲输出接口,学生可根据设计连接到CNC输入接口上去。电机控制线接口在内部已经与各轴的电机驱动器上的控制线连接好,学生可以根据设计选择与面板上CNC输出接口连接。电机接口在内部已经与电机驱动器上的电机输出线进行了连接,学生可以根据设计选择连接上对应的电机线,此部分有一单独小的机箱盖,设计为开盖断电,保证学生安全。面板上的控制端口统一为24V安全电压端口,在上电后学生可通过万用表实时监测各端口的电压。在图5所示实施例中,这部分为处于机柜内部的强电部分,已经锁放在机柜内部,学生接触不到,但学生可对照连接电路图透过有机玻璃查看到内部的实际连接电路。其上面为X、Y、Z轴的步进电机驱动器及主轴交流电机变频器。交流接触器模块用于控制机床润滑电机,系统电源。空气开关用于开启或断开各驱动器及变频器电源。继电器模块用于对交流接触器的控制,由CNC提供控制信号。
可见,证据1公开的开放式数控机床实验平台,由床身、控制站、控制柜、实验接线面板组成。其控制站包括内带PLC控制器的西门子802S型CNC,控制系统包括铣床、车床、磨床、钻床控制方式,控制器内固化了根据机床类型选择开关的选择实现不同控制方式及符合参考连接电路的参考机代码程序与PLC程序,学生可在实验中根据自己加工工件的要求编写对应的机代码程序、根据自己设计的控制连接电路修改PLC程序。而控制柜内部包含强电部分,如空气开关、继电器模块、交流接触器、步进电机驱动器、交流电机变频器等,而内部器件的导通情况通过控制柜前面板上的指示灯指示。即,虽然证据1公开了内带PLC控制器的西门子802S型CNC,但该控制器设置在控制台内,而证据1中的空气开关、继电器模块、交流接触器、步进电机驱动器、主轴交流电机变频器等设置在控制柜内,并且这些器件在证据1中用于构成铣床、车床、磨床、钻床控制方式,以便学生进行学习训练。
本专利权利要求1在机柜中包括PLC网络组态单元、PLC控制单元、机床电路智能考核单元,机床电路智能考核单元进一步包括镗床电路智能考核单元和铣床电路智能考核单元。本专利权利要求1将器件分组后设置在机柜内,而证据1并未公开分组的技术内容,并且证据1也未具体公开权利要求1中各模块的具体组成部件。
将权利要求1与证据1相比,区别在于:PLC网络组态单元,所述PLC网络组态单元安装在机柜(10)内,所述PLC网络组态单元包括中型PLC、变频器、伺服驱动器和步进驱动器;PLC控制单元,所述PLC控制单元安装在机柜(10)内,所述PLC控制单元包括中型PLC、微型PLC和若干个数字式显示仪表;机床电路智能考核单元,所述机床电路智能考核单元可拆卸地安装在机柜(10)内,所述机床电路智能考核单元包括镗床电路智能考核模块和铣床电路智能考核模块。根据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供设备占地面积小、实训内容广泛、灵活多变、技能点多的实训装置。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但请求人并未提供证据对上述区别属于公知常识予以证明,并且上述区别还给权利要求1的方案带来设备占地面积小、实训内容广泛、灵活多变、技能点多的效果,因此请求人的该主张不成立,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公知常识具备创造性。
由于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2-10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是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为基础的,并且证据3仅用于评述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故在其认为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成立时,其认为权利要求2-10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也不成立。
3.2、以证据5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本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实训装置。证据5公开了亚龙YL-158GA型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实训考核装置,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证据5全文):亚龙牌亚龙YL-158GA型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实训考核装置,包括机柜,机柜中安装有PLC网络组态单元,其包括微型PLC、变频器、伺服驱动器、步进驱动器;机柜中安装有PLC控制单元,其包括中型PLC、微型PLC、若干个数字式显示仪表;铣床电路智能实训考核单元。
权利要求1与证据5比较,至少存在以下区别:本专利权利要求1还包括镗床电路智能考核模块。
由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证据5存在上述区别,且其也不属于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因此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5不具备新颖性的理由不成立。
由于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2、3、5-10不具备新颖性和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是以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为基础的,在其认为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理由不成立时,其认为权利要求2、3、5-10不具备新颖性和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也不成立。
综上所述,请求人的所有无效理由均不成立。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201520227511.7号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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