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发动机进油管路的螺栓紧固件-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用于发动机进油管路的螺栓紧固件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1076
决定日:2019-07-10
委内编号:5W11662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21008595.6
申请日:2016-08-31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李卫
授权公告日:2017-04-19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江苏腾驰科技有限公司
主审员:李卉
合议组组长:吴亚琼
参审员:张娴
国际分类号:F16L15/00(2006.01);F16B35/0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若一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另一现有技术已经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得到该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则该项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04月19日授权公告的,专利号为201621008595.6,名称为“一种用于发动机进油管路的螺栓紧固件”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权(下称本专利)。本专利的申请日为2016年08月31日,专利权人为江苏腾驰科技有限公司。本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发动机进油管路的螺栓紧固件,其特征在于,包括螺栓头和螺杆,在螺杆上沿轴向开设有流体通道,所述螺杆的侧壁上分别开设有贯穿所述螺杆的第一径向通孔和第二径向通孔,所述第一径向通孔和第二径向通孔的中心线相互垂直;所述第一径向通孔和第二径向通孔与所述流体通道相连通。”
针对本专利,李卫(下称请求人)于2018年12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07月01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4437001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复印件;
证据2:授权公告日为2009年12月23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1368190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复印件。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证据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出油孔的数量不同以及径向通孔之间互相垂直。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本专利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增加出油量。证据2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16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作答复。
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3月08 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合议组成员告知通知书,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答复。
双方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均未作答复。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证据
证据1、2均为中国专利文献,属于公开出版物,专利权人对证据1、2的真实性未提出过异议。经核实,合议组对证据1、2的真实性予以认可,由于它们的公开日均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故其公开的内容可以作为现有技术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
2.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经查,证据1公开了一种油管接头复合螺栓(参见说明书第0001-0009段,图1),用于油管与设备的连接,六角螺头1的下部中间部位连接有螺柱2,在靠近六角螺头1(相当于螺栓头)的螺柱2(相当于螺杆)上套有铜质垫圈3,所述螺柱2为中空管状(相当于轴向开设的流体管道),在螺柱2的外壁一侧设有一出油孔4(相当于穿透螺杆并与流体通道相通的径向通孔),外螺纹5设在螺柱2的外壁上。通过以上设置,在六角螺头1压紧油管接头时,由于铜质垫圈3的硬度较软,在六角螺头1的压力下变形,使铜质垫圈3的上下端面与六角螺头1和设备上的油口四周充分压实,达到压紧密封的效果。
权利要求1与证据1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本专利明确限定为发动机进油管路的螺栓紧固件;而证据1没有明确油管是否为发动机进油管路;2)本专利螺杆侧壁上分别开设有贯穿所述螺杆的第一径向通孔和第二径向通孔,所述第一径向通孔和第二径向通孔的中心线相互垂直,第一径向通孔和第二径向通孔与所述流体通道相连通;而证据1仅有一个与流体通道相连通但未贯穿螺杆的径向通孔。上述区别所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增加进油或通气的开口通道。
证据2公开了一种齿轮箱润滑油路中监测装置的连接螺栓(参见证据2说明书正文第2、3页,图1、2),连接螺栓的一端设有外螺纹1,另一端设有内螺纹3,连接螺栓的外壁上至少设有一个台阶,台阶横截面的外缘包罗线为正四边形或正六边形,止口面2与外螺纹之间设有横向贯穿孔。横向贯穿孔穿越连接螺栓轴心的上下贯通孔6,止口面2与外螺纹1之间设有上横向贯穿孔4和下横向贯穿孔5(上横向贯穿孔4和下横向贯穿孔5相当于本专利的第一径向通孔和第二横向通孔),其中上横向贯穿孔4和下横向贯穿孔5形成的夹角为90度。由于本实用新型的螺栓轴心为上下贯通的孔,它通过外螺纹直接与齿轮箱体中的润滑油路连接,并通过一个止口面把液位计固定在齿轮箱体上,通过穿越螺栓轴心的横向贯穿孔使润滑油路与液位计沟通,同时,通过内螺纹直接与液位报警器连接,使润滑油路与液位报警器沟通,两者合二为一,通过一个连接螺栓同时沟通了两个外部构件,减少一个接口,不仅减少加工工作量,而且提高可靠性,使外部结构更加紧凑。
可见,证据2公开了螺栓侧壁上设置的相互垂直贯穿螺杆的两个径向通孔,且径向通孔和螺栓轴向的贯通孔6连通,且证据2的两个径向通孔同时连通润滑油路与液位报警器的两个油路,同样能起到增加进油或进气通道的作用。至于紧固件的具体应用,证据1、2均为油路用紧固件,具体选择为发动机油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证据1、2的基础上容易得到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可以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宣告201611008595.6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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