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V型槽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1043
决定日:2019-07-15
委内编号:4W108333
优先权日:2013-03-12
申请(专利)号:201310144557.8
申请日:2013-04-24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上海市精澄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6-05-18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东莞市瑞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主审员:李辉
合议组组长:祁轶军
参审员:谢杨
国际分类号:B07C5/1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9条、第22条第3款、第26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决定要点:若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现有技术未就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同时该区别技术特征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05月18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一种V型槽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专利号为201310144557.8的发明专利(下称本专利),其优先权日为2013年03月12日,申请日为2013年04月24日,专利权人原为“东莞市瑞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东莞市瑞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全文如下:
“1. 一种V型槽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机台(1)和第二机台(2),所述第一机台(1)上设有一底板(11),所述底板(11)上设有一圆筒(13),所述圆筒(13)的端部设有一可转动的盘体(12),所述圆筒(13)内部设有驱动盘体的伺服马达,所述盘体(12)圆周边的外侧分别依次设有导向装置(3)、纠正装置(4)、光纤定位装置(5)、第一取相检测装置(6)、第二取相检测装置(7)、第三取相检测装置(8)和下料装置(9),所述第二机台(2)上设有送料装置(21),所述第一取相检测装置(6)、第二取相检测装置(7)和第三取相检测装置(8)均与PCB运动控制系统电连接;
所述盘体(12)包括底盘(121)和托盘(122),所述底盘(121)与所述托盘(122)通过立柱(123)连接,所述底盘(121)通过法兰(124)固定在所述伺服马达的输出轴上,所述托盘(122)顶面设有放置工件的V型槽(1221);
所述导向装置(3)包括第一横向公槽滑块(31),所述第一横向公槽滑块(31)上设有第一横向母槽滑块(32),所述第一横向公槽滑块(32)中部设有公槽齿条(33),所述第一横向母槽滑块(32)穿设有与所述公槽齿条(33)啮合的手轮传动轴(34),所述第一横向母槽滑块(32)上设有第一竖向公槽滑块(35),所述第一竖向公槽滑块(35)上设有第一传动滑块(36),所述第一传动滑块(36)上设有第一传动导轮板(37),所述第一传动导轮板(37)上设有第一导轮(38)和第一皮带传动轮(39),所述第一皮带传动轮(39)和第一导轮(38)通过第一导杆(311)连接,所述第一导轮(38)的底面设有第一橡胶圈(312)。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型槽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料装置(21)包括振动送料盘(211)和直线送料装置(212),所述直线送料装置(211)包括一支架(213),所述支架(213)端部设有一导轨(214),所述导轨(214)的一端与所述振动送料盘(211)的送料出口连接,所述导轨(214)的另一端与所述盘体(12)的入料边缘连接,所述振动送料盘(211)与振动电机电连接。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型槽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纠正装置(4)包括第二横向公槽滑块(41),所述第二横向公槽滑块(41)上设有第二横向母槽滑块(42),所述第二横向母槽滑块(42)上设有第二竖向公槽滑块(43),所述第二竖向公槽滑块(43)上设有第二传动滑块(44),所述第二传动滑块(44)上设有第二传动导轮板(45)和第三传动导轮板(46),所述第二传动导轮板(45)上设有第二皮带传动轮(47)和第二导轮(48),所述第二皮带传动轮(47)和第二导轮(48)通过第二导杆(49)连接,所述第三传动导轮板(46)上设有第三皮带传动轮(411)和第三导轮(412),所述第三皮带传动轮(411)和第三导轮(412)通过第三导杆(413)连接,所述第一皮带传动轮(39)、第二皮带传动轮(47)和第三皮带传动轮(411)通过带有弹性的圆皮带连接,所述第二导轮(48)的底面设有第二橡胶圈(414)。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型槽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纤定位装置(5)包括第三横向公槽滑块(51),所述第三横向公槽滑块(51)上设有第三横向母槽滑块(52),所述第三横向母槽滑块(52)上设有第三竖向公槽滑块(53),所述第三竖向公槽滑块(53)上设有光纤滑块(54),所述光纤滑块(54)上设有光纤安装板(55),所述光纤安装板(55)的中部间隔设有光纤对射安装板(56),所述光纤安装板(56)的端部设有LED灯(57)。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型槽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取相检测装置(6)包括第四横向公槽滑块(61),所述第四横向公槽滑块(61)上设有第四横向母槽滑块(62),所述第四横向母槽滑块(62)上设有第四竖向公槽滑块(63),所述第四竖向公槽滑块(63)上设有安装第一相机安装板(64)的第一滑槽(65),所述第一相机安装板(64)上设有第一相机(66);
所述第二取相检测装置(7)包括第五横向公槽滑块(71),所述第五横向公槽滑块(71)上设有第五横向母槽滑块(72),所述第五横向母槽滑块(72)上设有第五竖向公槽滑块(73),所述第五竖向公槽滑块(73)由上而下依次设有面光源滑块(74)、环光源滑块(75)和第二相机安装滑块(76),所述面光源滑块(74)上设有面光源安装板(77),所述环光源滑块(75)上设有环光源安装板(78),所述第二相机安装滑块(76)上设有第二相机连接板(79),所述第二相机连接板(79)的另一端设有第二相机调整板(711),所述第二相机调整板(711)的中部设有安装第二相机安装板(712)的第二滑槽(713),所述第二相机安装板(713)上设有第二相机(714);
所述第三取相检测装置(8)包括第六横向公槽滑块(81),所述第六横向公槽滑块(81)上设有第六横向母槽滑块(82),所述第六横向母槽滑块(82)上设有第六竖向公滑块(83),所述第六竖向公滑块(83)上设有第三相机滑块(84),所述第三相机滑块(84)上设有第三相机调整板(85),所述第三相机调整板(85)的端部设有安装第三相机(86)的第三相机安装板(87),所述第一取相检测装置(6)、第二取相检测装置(7)和第三取相检测装置(8)均采用光纤感应、伺服马达脉冲定位和CCD光学检测。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V型槽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装置(9)包括接料盒装置(91),所述接料盒装置(91)的一端设有活动后板(92)和吹气调整杆(93),所述接料盒装置(91)的上端依次间隔设有不良品下料装置(94)、良品下料装置(95)和重测下料装置(96),所述不良品下料装置(94)和良品下料装置(95)之间设有分气装线板(97),所述接料盒装置(91)顶部对应所述盘体(12)的一侧设有接料盒顶板(98)。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V型槽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不良品下料装置(94)包括不良品吹气调整板(941),所述不良品吹气调整板(941)对应所述盘体(12)的一端设有不良品吹气板(942);
所述良品下料装置(95)包括良品吹气调整板(951),所述良品吹气调整板(951)对应所述盘体(12)的一端设有良品吹气板(952);
所述重测下料装置(96)包括刮板(961),所述刮板(961)对应所述盘体(12)的一端设有分气板(962),所述分气板(962)上设有吹气孔,所述刮板(961)的一侧设有吹气调整阀(963),所述不良品吹气板(942)和良品吹气板(952)上分别设有吹气嘴,所述吹气嘴与高速电磁阀电连接。”
针对本专利,上海市精澄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于2019年01月0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7全部无效。其无效理由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7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下文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文简称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7不符合专利法第9条的规定;权利要求1-7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同时,请求人提交了如下证据材料作为本案证据:
证据1:授权公告日为2005年11月30日、授权公告号为CN2743789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复印件;
证据2: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06月25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1077669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复印件;
证据3:由国家标准局于1985年03月04日发布、1985年12月01日实施的标准号为GB4972-85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V形架》的复印件;
证据4:优先权日为2013年03月12日、申请日为2013年04月24日、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11月06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3265081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复印件。
请求人认为:(1)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3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公开,在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7也不具备创造性。(2)本专利说明书不清楚、不完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依据说明书不能实现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3)本专利权利要求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导致权利要求1及其从属权利要求2-7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4)证据4与本专利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因此,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9条的规定。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于2019年01月09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其所附证据的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并要求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请求人于2019年02月1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进一步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5: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06月13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2270656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复印件;
证据6:授权公告日为1991年12月18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90738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的复印件;
证据7: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12月07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2066797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复印件;
证据8:公开日为1997年01月07日、公开号为US5590791A的美国专利申请的复印件及相关部分的中文译文。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5与证据6的结合、或者证据5与证据7的结合、或者证据5与证据8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在此基础上,权利要求2-7也不具备创造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案合议组(下称合议组)于2019年02月15日将请求人提交的上述意见陈述书及其所附证据的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答复。
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作答复。
合议组于2019年03月13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双方当事人:合议组定于2019年05月07日对本案进行口头审理。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
(1)专利权人对证据1-8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对证据8的中文译文的准确性不能确定,但未提出具体意见。
(2)请求人明确其无效理由和证据使用方式为:①本专利说明书中未对权利要求1-7限定的技术方案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②本专利权利要求1-7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③本专利权利要求1-7相对于证据4不符合专利法第9条的规定;④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与证据2结合、或者证据1与公知常识(证据3作为公知常识证据)结合、或者证据1与证据2与证据3结合、或者证据5与证据6结合、或者证据5与证据7结合、或者证据5与证据8结合不具有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7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的基础上,其从属权利要求2-7也不具有创造性。
(3)双方当事人当庭就各自的观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基础
鉴于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专利权人未对本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作出修改,故本决定以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作为审查基础。
2、关于证据
证据1、2、4-8为专利文献的复印件,证据3为国家标准的复印件,专利权人对证据1-8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合议组对证据1-8予以采信。
证据1-3、5-8属于公开出版物,且其公开日期均早于本专利的优先权日,故上述证据公开的技术内容可以作为现有技术用来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
证据4为与本专利同一专利权人同日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用于判断本专利权利要求1-7是否符合专利法第9条的规定。
证据8为外文证据,请求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了证据8相关部分的中文译文,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对该中文译文的准确性提出异议,故证据8公开的技术内容以请求人提交的中文译文的内容为准。
3、关于本专利与证据4所涉及的专利权是否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9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请求人认为:证据4与本专利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因此,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9条的规定。
合议组认为: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三章第6.1节的规定,如果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一项权利要求与另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某一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同,应当认为它们是同样的发明创造。两件专利申请或专利说明书的内容相同,而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同的,则应当认为二者属于不同的发明创造。具体到本案,将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7与证据4的权利要求1-9比对,可以看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7中的任一项与证据4的权利要求1-9中的任一项,保护范围均不相同,因此,本专利与证据4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本专利符合专利法第9条的规定。
4、关于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请求人认为:
(1)本专利说明书中应有的“背景技术”部分,而且通篇未明确该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未清楚说明本发明的发明目的。但按其名称去理解,应当可实现“全自动”功能,但本专利通篇无控制结构或类似功能模块,总体上不可能实现“全自动”功能。
(2)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第0006段、第0030段末记载的“所述第一皮带传动轮、第二皮带传动轮和第三皮带传动轮通过带有弹性的圆皮带连接”……“第一皮带传动轮的动力是通过盘体的动力转动,第一橡胶圈圆轴磨擦盘体带动第一皮带轮,通过第一皮带传动轮带动第二皮带传动轮和第三皮带传动轮,使得第一导轮、第二导轮与盘体的转速同步,第一皮带传动轮、第二皮带传动轮、第三皮带传动轮之间使用带有弹性的圆皮带连接同步转动”,根本无法实现导向的功能,无法实现其发明目的。
(3)本专利说明书中从头至尾未指明光纤定位装置中必须有光纤传感器的,因此无法实现对移动工件进行脉冲定位。
(4)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理解第一取相检测装置、第二取相检测装置和第三取相检测装置与盘体的伺服马达存在什么样的关系,盘体的伺服马达是如何帮助三个取相检测装置进行定位。
(5)本专利说明书第0035-0038段仅记载了活动后板92、吹起调整杆93、分气装线板97、刮板961以及分气板962等部件名称,但是上述部件之间因缺少控制模块,无法协同工作,自动实现良品、不良品的分拣与下料。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上述段落公开的内容,无法确定这些结构在“全自动筛选”中的功能和作用。
合议组认为:
(1)尽管本专利说明书未记载“背景技术”部分,但并不影响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记载的技术内容实现本专利的技术方案,结合说明书第0002-0015段的记载,尤其是第0003、0015段,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清楚地理解本专利所针对的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缺陷,也能够理解本专利的发明目的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阅读本专利的说明书,可以理解“全自动”的含义,即采用非人工的工作方式实现工件的筛选,也能够结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实现本专利全自动控制的技术方案,本专利说明书无需将全部的控制结构和控制模块均记载在本专利说明书中。
(2)本专利说明书第0006、0030段记载了“所述第一皮带传动轮、第二皮带传动轮和第三皮带传动轮通过带有弹性的圆皮带连接”、“第一皮带传动轮的动力是通过盘体的动力转动,第一橡胶圈圆轴磨擦盘体带动第一皮带轮,通过第一皮带传动轮带动第二皮带传动轮和第三皮带传动轮,使得第一导轮、第二导轮与盘体的转速同步,第一皮带传动轮、第二皮带传动轮、第三皮带传动轮之间使用带有弹性的圆皮带连接同步转动”,上述内容描述了动力源、导轮和皮带传动轮的传动关系,第0006、0030段还记载了设置上述结构的目的是更好地使盘面上的待检测工件排列定位整齐,进一步结合附图1-4,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各个装置的连接关系以及各自的作用实现导向的功能以及本专利的发明目的。
(3)本领域技术人员了解光纤定位装置通常具有光纤传感器,即使不在说明书中明确记载其是否具有光纤传感器,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很容易在现有技术中选择能实现光纤定位功能的相应部件,不会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对移动工件进行脉冲定位。
(4)本专利说明书第0032-0034、0039段记载了三个取相检测装置的结构、工作方式及其作用,并记载了三个取相检测装置均采用光纤感应、伺服马达脉冲定位和CCD光学检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上述记载并结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实现三取相检测装置与盘体的伺服马达连接并实现工件定位和检测,不会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实现本专利的技术方案。
(5)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实现自动筛选的功能,能够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具备的普通技术知识,利用控制模块实现对活动后板92、吹起调整杆93、分气装线板97、刮板961以及分气板962等部件的自动控制以及协同工作,因此,本专利说明书无需将全部的控制结构和控制模块均记载在本专利说明书中。
综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能够实现本专利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本专利说明书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合议组对请求人提出的上述无效理由不予支持。
5、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是否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之区别与背景技术中所述的其他技术方案。
请求人认为:按本专利名称,本专利方案应当可实现“全自动”功能。因此本专利唯一的独立权利要求1中,应包含“控制结构或类似功能模块”的必要技术特征,否则,各部件间不可能实现协同从而实现“全自动”功能。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第一段最后部分记载“第一取相检测装置(6)、第二取相检测装置(7)、第三取相检测装置(8)均与PCB运动控制系统电连接”,限定了“与PCB运动控制系统电连接”为本专利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然而同样在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导向装置、纠正装置、光纤定位装置”是否具有类似电连接或驱动源却并未限定,按同样的逻辑,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如果不存在动力源或驱动源将无法实现“全自动”的发明目的。因此权利要求1中就“导向装置、纠正装置、光纤定位装置”缺少关于电连接或驱动源的必要技术特征。
合议组认为: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的记载(参见说明书第0003段)及专利权人的陈述,本专利对现有技术作出的主要改进之处在于在玻璃盘顶面上设置了V型槽,用于放置不可站立的工件,便于细长工件的放置,使得工件不易掉落。权利要求1中对V型槽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的结构进行了限定,并对导向装置的具体结构进行了限定,尽管权利要求1中没有对导向装置、纠正装置、光纤定位装置是否具有驱动源以及是否与控制模块连接进行限定,但上述装置的运动必然是通过驱动源驱动并通过控制模块进行控制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其对现有技术的了解和掌握,能够在现有的传动机构和控制机构中选择合适的具体机构来驱动和控制权利要求1中的导向装置、纠正装置、光纤定位装置,使其进行工作。权利要求1中限定了第一取相检测装置(6)、第二取相检测装置(7)、第三取相检测装置(8)均与PCB运动控制系统电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容易想到上述取相检测装置由电能驱动工作,而且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导向装置、纠正装置、光纤定位装置通常也是由电能驱动工作的。因此,权利要求1中的各装置的驱动源、控制结构等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利用其所掌握的普通技术知识即可在现有的传动机构中适当选择的,关于驱动源和控制结构的技术特征并非权利要求1解决本专利所述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无需将其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1中,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也可以实现“全自动”。
综上,本专利权利要求1从整体上反映了本专利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请求人关于权利要求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无效理由不成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权利要求2-7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
6、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若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现有技术未就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同时该区别技术特征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与证据2结合、或者证据1与公知常识(证据3作为公知常识证据)结合、或者证据1与证据2与证据3结合、或者证据5与证据6结合、或者证据5与证据7结合、或者证据5与证据8结合不具有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7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的基础上,其从属权利要求2-7也不具有创造性。
6.1、以证据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本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V型槽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
经查:
证据1公开了一种五金零件检测机(参见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及附图1-7),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包括一震动盘1、一轨道2、一转盘3、一检测机构4、一零件排出机构5及一控制装置6。该震动盘1供承接及排列由一集料桶输出的待测零件7(如螺丝、螺帽、螺栓或薄管),该震动盘1具有一入料口11。该轨道2衔接于上述震动盘1的入料口11,用以传送该待测零件7。该转盘3设于轨道2的一端,其盘面周缘间隔设有数个置放位31,供由轨道2传送过来的待测零件7依序置放于上。该检测机构4设于转盘3的周围,使转盘3转动时,转盘3上的待测零件7可通过该检测机构4的检测。该检测机构4包括螺距检知装置41、螺帽内牙检查装置42、针孔深度检知装置43、垂直影像感测装置44及两组侧视镜头检知装置45。其中该检测机构4所设有的螺距检知装置41,其上设有影像传感器(CCD)8与一光源产生器9(如图2所示),使待测零件7经过该螺距检知装置41时,光源产生器9的光源可直接投射在待测零件7上,并透过影像传感器(CCD)8以检视待测零件7的螺距、外观与颜色是否合乎检测的标准。若当待测零件7为螺帽,其通过该螺帽内牙检查装置42,可透激光输出而得以检测螺帽内牙有无攻牙。当待测零件7为螺丝、螺栓时,其通过该针孔深度检知装置43(如图3所示),可透过其激光输出至顶部针孔内,以检测该针孔的深度,并于控制装置6上显示量测后的数值。该垂直影像感测装置44具有一影像传感器(CCD)8及一光源产生器9(如图4所示),且该影像传感器(CCD)8与光源产生器9位于同一方位,使待测零件7通过该垂直影像感测装置9时,该光源产生器9的光源可直接投射在待测零件7上,并透过该影像传感器(CCD)8侦测待测零件7顶部的尺寸、外观及颜色。该两组侧视镜头检知装置45其各具有一影像传感器(CCD)8及一光源产生器9(如图5所示),而每组侧视镜头检知装置45分别检测一待测零件7的不同部份(如图6所示的a、b两区块),其中该影像传感器(CCD)8与光源产生器9位于同一方向,使待测零件7通过该两组侧视镜头检知装置45时,光源产生器9的光源可直接投射在待测零件7上,并透过影像传感器(CCD)8分别侦测待测零件7侧面的尺寸、外观及颜色,以提高检测的精度。该零件排出机构5具有两输出口51、52,分别供待测零件7检测后良品与劣品的输出。该控制装置6设于机台内,其包含一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以控制该五金零件检测机的激活、运转与关闭,并可设定、调整该检测机构4检测的标准与记录、显示检测后的数据。
证据2公开了一种输送扣件的整列装置(参见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及附图1-6),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主要包括有一输送器10与一整列装置20;输送器10为一旋转盘11结构,可供扣件a摆放并带动摆放的扣件a水平移动,旋转盘11循输送方向依序划分有至少一入料区12、一检测区13、一出料区14。入料区12提供扣件a摆放,扣件a可通过一振动式给料器121来逐一摆放;检测区13利用一光学传感器来取得行经的扣件的影像,并依据取得的扣件影像面积进行扣件质量的数据分析;出料区14提供检测后扣件的分类收集;使扣件的供料、检测、分类收集等作业,可自动化连续完成;整列装置20包括一旋转圆盘21与一传动装置22,该旋转圆轮21架设在旋转盘11的入料区12与检测区13之间,该旋转圆轮21的轴向垂直于旋转盘11的盘(台)面,且旋转圆轮21的底缘与旋转盘11的盘(台)面保持有一小于扣件a高度的距离;该传动装置22用于带动旋转圆轮21以相同或近似于旋转盘11上的扣件a的输送速度与方向运转。如图4所示,在旋转盘11的一侧设置固定一马达25,并使马达25的动力转轴与旋转圆轮21的轮轴211进行传动连结。参阅图1、图2、图5所示,扣件a由入料区12到检测区13的输送过程中,会接触到旋转圆轮21的外侧缘,并在旋转圆轮21本体的旋转动力带动下,以一最小化磨擦力状态,平稳的顺沿旋转轮21外侧缘整列于一预定位置y,使扣件a能以该预定位置y继续由旋转盘21带往检测区13,上述预定位置y即检测区13的光学检测器的镜头131对焦位置。
证据3公开了一种V形架(参见说明书第1-9页),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公称直径由3-300mm的轴类零件加工或测试时作紧固或定位用的V形架。图1-4示出了四种基本形式,表1公开了V形架的具体尺寸。
由证据1公开的技术内容可知,证据1公开的也是一种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证据1中的震动盘1对应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送料装置,证据1中的转盘3对应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托盘,证据1中的螺距检知装置41、垂直影像感测装置44和侧视镜头检知装置45对应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第一取相检测装置、第二取相检测装置和第三取相检测装置。结合附图可知,证据1还公开了机台包括两部分,第一机台上设置转盘3、检测机构4、零件排出机构5,第二机台上设置震动盘1。上述部件在证据1中的作用与其在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作用相同。
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证据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使用的是V型槽玻璃盘,托盘顶面设有放置工件的V型槽;而证据1中的转盘上未设置V型槽;(2)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第一机台上设有一底板,所述底板上设有一圆筒,所述圆筒的端部设有一可转动的盘体,所述圆筒内部设有驱动盘体的伺服马达,而证据1中未明确公开有关圆筒、伺服马达以及圆筒与盘体的连接关系;(3)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盘体圆周边的外侧还包括导向装置、纠正装置、光纤定位装置,取相检测装置为三个且均与PCB运动控制系统电连接,而证据1则未明确公开相关技术内容;(4)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盘体包括底盘和托盘,所述底盘与所述托盘通过立柱连接,所述底盘通过法兰固定在所述伺服马达的输出轴上,而证据1则未明确公开相关技术内容;(5)权利要求1中的导向装置包括第一横向公槽滑块,所述第一横向公槽滑块上设有第一横向母槽滑块,所述第一横向公槽滑块中部设有公槽齿条,所述第一横向母槽滑块穿设有与所述公槽齿条啮合的手轮传动轴,所述第一横向母槽滑块上设有第一竖向公槽滑块,所述第一竖向公槽滑块上设有第一传动滑块,所述第一传动滑块上设有第一传动导轮板,所述第一传动导轮板上设有第一导轮和第一皮带传动轮,所述第一皮带传动轮和第一导轮通过第一导杆连接,所述第一导轮的底面设有第一橡胶圈,而证据1则未明确公开相关技术内容。
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涉及玻璃盘顶面V型槽的设置,其作用是可放置不可站立的工件,便于细长工件的放置,工件可以躺在V型槽中,不易掉落,从而进行光学影像检测和自动筛选。证据2公开的技术方案是将待检测的扣件竖直放置在旋转盘的上表面上,利用整列装置将其排列整齐后,再通过检测区进行检测,最终通过出料区进行筛选。而证据2并未公开在旋转盘上开设V形槽放置待检测扣件,也未给出采用V型槽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证据3公开的技术方案是用于轴类零件加工或测试时作紧固或定位用的V形架,尽管其公开了V形槽结构,但证据3公开的V形架所应用的技术领域是轴类零件加工或测试,而本专利所应用的技术领域是光学影像自动筛选,两者的技术领域不同,此外,证据3中采用V形架,目的是紧固或定位轴类零件,以便在加工或测试过程不发生位置的移动,显然,其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玻璃盘顶面设置V形槽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因此证据3也没有给出采用V型槽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综上,证据1-3均未公开上述区别(1),也没有给出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V型槽本身虽然属于机械领域常用的结构,但在没有充分理由或相应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况下,不能认为在玻璃盘光学影像筛选机上采用V型槽来放置不可站立的工件,便于细长工件的放置,使得工件不易掉落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或公知常识。
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证据1-3,并不能显而易见地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2、以证据5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证据5公开了一种玻璃盘检测筛选设备(参见说明书第0002-0013段及附图1),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五金件、紧固件、电子原件等可平稳站立在玻璃盘面的产品加工完成后,需要通过检测将不合格品去掉,现有技术中一般通过人工完成,成本高且生产效率低。为解决上述问题,证据1中的筛选设备包括底座1,及设置在底座1上的玻璃盘2,及设置在玻璃盘2四周的、依次排列的出料装置3、纠正装置、尺寸检测装置、外观缺陷检测装置、合格品下料装置7、不合格品下料装置8和故障停机装置9。其可以实现自动化生产,能节约成本,同时能提高生产效率。玻璃盘2为圆形玻璃盘,产品可以在上面转动。高度检测装置5和直径检测装置6均采用光学检验。合格品下料装置7和不合格品下料装置8均设置有吹气嘴10;所述吹气嘴10连接有高压气缸(未图示),所述吹气嘴10和高压气缸之间设置有气管11。工作时,产品由出料装置3下来,进入到圆形玻璃盘2,圆形玻璃盘2旋转带动产品进入到纠正装置4,由纠正装置4将产品排列整齐,再经由尺寸检测装置、外观缺陷检测装置,再由直径检测装置6进行直径检测,检测合格的产品由合格品下料装置7的吹气嘴吹气落料,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由不合格品下料装置8的吹气嘴吹气落料。当不良品没有排出去,机器自动停止10秒,然后自动取动,把不良品送到重测区,自动开始正常检测等等。正常流程每分钟可检测物料500-1000pcs,从而大大提高人工检测的效率,而且准确率可达100%,因此可以实现自动化检测,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尺寸检测装置、外观缺陷检测装置采用CCD光学检测。由证据5的附图1能够明显看出,在纠正装置4下游还包括一无附图标记的装置。
证据6公开了一种圆柱形电气元件之整列检测分类装置(参见说明书第10-18页及附图1-16),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一机体(1),一整列送料机构(2),一入料机构(3),一送料机构(4),一检测机构(5),一分类下料机构(6)等部分所构成者。该机体(1)上部位设一适当角度的斜面板(11)以设置及容置各组件。该整列送料机构(2)整体能调整地撑设在该机体(1)上(如图1所示),其贮料的盛料漏斗(21)出料口正下方设一槽盘(211)平常托止该盛料漏斗(21)落料,藉一电磁铁(212)断续地激磁该槽盘(211)之弹性支板(213)往复位移,以形成该槽盘(211)的角振动而推散盛料漏斗(21)出料口处之元件(R)落料。一导料盘(214)延设一稍软性弹片(215),仅部份连设在该槽盘支板(213)以承接该槽盘(211)落料。该支板(213)激磁角振动时因弹片(215)部分联结而仅传动该导料盘(214)往复筛动,使所承接的落料加速顺畅均匀地落入一斜置盛料筒(22)内。该电磁铁(212)是由一设置斜置盛料筒(22)内的电子式或机械式感知器感测贮料多寡操控者(此感知器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叙述,图亦未绘出),期能适时适量地补充供料。该斜置盛料筒(22)底板(221)中心枢设一转轴(222)经一传动装置(23)减速传动者。一送料圆盘(24)中心固连该转轴(222)而设置在该盛料筒底板(221)上,且送料圆盘(24)周缘面接近该盛料筒(22)筒壁(223)。该送料圆盘(24)周缘面对应元件(R)半径弧面挖设一阶梯槽(241),以配合其接近的斜置盛料筒壁(223)面形成一送料凹槽。该阶梯槽(241)深度略大于元件(R)最大半径,宽度则略大于元件(R)最大直径,且配合槽(241)弧度可完全地置入平躺的元件(R)而不触及盛料筒壁(223),并于槽(241)内刻设有压花纹路(242)以增加元件(R)输送的带动力。该圆盘(24)上邻近阶梯槽(241)挖设有斜坡凹槽(243)及翻动元件(R)之浅长槽(244)。
证据7公开了一种多轨式检测装置(参见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及附图1-7),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请参阅图1至图7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轨式检测装置,其包括:一转盘模块1、一进料模块2、一无振动模块3、一校正模块4、一微调模块5、一检测模块6及一分类模块7。首先,配合图1、图2与图3所示,转盘模块1包括一旋转底盘结构10及一设置于旋转底盘结构10上的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举例来说,旋转底盘结构10可为一非中空的金属底盘,且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可为一固定(例如通过多个螺丝的锁固方式来固定)在旋转底盘结构10上的透明玻璃转盘。由于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0为一中空的结构,因此可大大节省制作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0的材料成本。由于旋转底盘结构10可直接锁固在一旋转轴上,所以当转盘模块1需要进行拆卸或安装时,只需要拆卸或安装旋转底盘结构10即可,而不需要动到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以避免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在经常拆卸或安装下导致损坏而降低使用寿命。另外,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下表面可区分成一内圈区域110与一围绕内圈区域110的外圈区域111,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内圈区域110被旋转底盘结构10所遮盖,且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外圈区域111被裸露在外。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上表面具有至少两个位于外圈区域111上方的环形导引区域11G(如图2与图3所示),且上述多个电子元件E可依序排列在两个环形导引区域11G上(如图3所示)。此外,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可区分成一中空部分11A、一围绕中空部分11A的内圈部分11B及一围绕内圈部分11B的外圈部分11C。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中空部分11A位于旋转底盘结构10上以形成一容置空间11R,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内圈部分11B设置于旋转底盘结构10上,且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外圈部分11C被悬空。另外,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内圈区域110位于内圈部分11B的下表面上,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外圈区域111位于外圈部分11C的下表面上,且两个环形导引区域11G位于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外圈部分11C的上表面上。再者,配合图1、图2与图4所示,进料模块2包括至少一邻近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且用于导引上述多个电子元件E的进料单元20,其中进料单元20具有至少两个用于导引上述多个电子元件E的V形进料槽200。举例来说,进料单元20可以靠着持续振动的方式,以使得上述多个电子元件E可在两个V形进料槽200内持续的向前移动,而不致产生电子元件E卡料的情况。另外,配合图1、图2与图4所示,无振动模块3包括至少一邻近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且设置于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与进料模块2之间的无振动导引块30,其中无振动导引块30具有至少两个分别连通于两个V形进料槽200且分别对应于两个环形导引区域11G的V形无振动导引槽300,且上述多个在两个V形进料槽200内的电子元件E依序被两个V形无振动导引槽300导引到两个环形导引区域11G上。此外,无振动导引块30与进料单元20彼此分离一小于每一个电子元件E长度的距离,且无振动导引块30与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彼此分离一特定距离。换言之,由于无振动导引块30与持续产生振动的进料单元20相隔一特定距离,所以无振动导引块30能够持续处于平稳而无振动的状态,进而使得每一个电子元件E可以平稳且无误地从每一个V形无振动导引槽300导引到每一个相对应的环形导引区域11G上。
证据8公开了一种分选具不同特性材料废品的方法和设备(参见中文译文第1-4页、附图1-7),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首先参考图1和2。具体实施方式参照图1和图2,示出了用于分拣具有不同特性材料的废品7的装置。这些废品件可以是瓶子、罐子等,由具有不同特性的材料制成,并根据制造件7的材料的特性进行分类。该装置包括盘2,盘2在这些图中由弧形箭头指示的方向上围绕基本垂直的轴旋转。盘2的中心区域3显示为半球形,但如果需要,它可以是平的。盘包括锥形向外逐渐变细的边缘5,边缘5限定了邻近边缘5和围绕中心区域3延伸的输送路径,并且该输送路径的横截面是凹形的。边缘构成外引导壁,并且由斜槽1构成的进给装置将连续的片7馈送到进给站处的旋转传送路径。输送路径的旋转产生离心力保持件7抵靠外引导壁5。锥形向外逐渐变细的边缘5的锥角在90°和240°之间。在所示的实施例中,凹形传送路径限定在外引导壁5和围绕中心盘区并由外引导壁围绕的锥形向下逐渐变细的壁4之间,这些壁在其间限定了构成传送路径的凹槽。锥形向下逐渐变细的壁4与水平面成2°至45°的角度。进料槽1以相对小的倾斜角向下倾斜,并且与构成传送路径的槽切向对齐,使得连续的块7容易滑入槽中。当这些废品件滑入旋转槽时,由盘2的旋转产生的离心力将使这些废品件稳定地保持在外部导向壁5上,该外部导向壁5向上和向外呈锥形逐渐变细。因此,它们不会改变它们在传送路径中的位置。如图1中最佳所示。如图2所示,向下逐渐变细的壁4具有大量的突破,例如由金属丝网9,肋网10或由彼此间隔很小距离布置的间隔杆11形成。这提供了大的透气区域。
由证据5公开的技术内容可知,证据5公开的也是一种玻璃盘光学影像全自动筛选机,证据5中的出料装置3对应于本专利的送料装置,证据5中的玻璃盘2对应于本专利的托盘,证据5中的纠正装置4及其下游无附图标记的装置对应于本专利的导向装置和纠正装置,证据5中的尺寸检测装置、外观缺陷检测装置对应于本专利的取相检测装置,证据5中的合格品下料装置7和不合格品下料装置8对应于本专利的下料装置。
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证据5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中使用的是V型槽玻璃盘,托盘顶面设有放置工件的V型槽;而证据5中的玻璃盘上未设置V型槽;(2)权利要求1中包括两个机台,第一机台上设有一底板,所述底板上设有一圆筒,所述圆筒的端部设有一可转动的盘体,所述圆筒内部设有驱动盘体的伺服马达;(3)权利要求1中的盘体圆周边的外侧还包括光纤定位装置,取相检测装置为三个且均与PCB运动控制系统电连接;(4)权利要求1中的盘体包括底盘和托盘,所述底盘与所述托盘通过立柱连接,所述底盘通过法兰固定在所述伺服马达的输出轴上;(5)权利要求1中的导向装置包括第一横向公槽滑块,所述第一横向公槽滑块上设有第一横向母槽滑块,所述第一横向公槽滑块中部设有公槽齿条,所述第一横向母槽滑块穿设有与所述公槽齿条啮合的手轮传动轴,所述第一横向母槽滑块上设有第一竖向公槽滑块,所述第一竖向公槽滑块上设有第一传动滑块,所述第一传动滑块上设有第一传动导轮板,所述第一传动导轮板上设有第一导轮和第一皮带传动轮,所述第一皮带传动轮和第一导轮通过第一导杆连接,所述第一导轮的底面设有第一橡胶圈。
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涉及玻璃盘顶面V型槽的设置,其作用是可放置不可站立的工件,便于细长工件的放置,工件可以躺在V型槽中,不易掉落,从而进行光学影像检测和自动筛选。
证据6公开了一种圆柱形电气元件之整列检测分类装置,该装置包括整列送料机构2、入料机构3、送料机构4、检测机构5等,整列送料机构2包括斜置盛料筒22,其底板221上设置转轴222,转轴222上固连送料圆盘24,在送料圆盘24的周缘挖设一阶梯槽241,与斜置盛料筒壁223面形成一送料凹槽,以放置、输送元件R,为增加元件R输送的带动力,在槽241内设有压花纹路242,通过送料圆盘24的转动,将阶梯槽241内的元件R进一步通过出料孔道281送至入料机构3,再通过送料机构4送入检测机构5进行检测。由此可知,证据6中的送料圆盘24是整列送料机构2的组成部件之一,用于将元件R排列整齐并进行输送,并且盛料筒22是倾斜设置的,因此,证据6中在送料圆盘24上设置阶梯槽241与本专利在玻璃盘顶面设置V形槽的作用不同,两者基于的背景技术及其技术问题也不同,并未给出采用V型槽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其与证据5结合从而得到在玻璃盘顶面设置V形槽用于光学影像自动筛选的技术方案。
证据7公开了一种多轨式检测装置,其包括转盘模块1、进料模块2、无振动模块3、校正模块4、微调模块5、检测模块6等,其工作过程是先由进料模块2通过振动的方式,将多个电子元件E在两个V形进料槽200内持续向前移动,经过两个V形无振动引导槽300,将电子元件E引导至转盘模块1的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外圈部分11C上,结合附图3可以看出,电子元件E被放置在外圈部分11C的上表面上,随后再通过校正模块4进行校正,再通过微调模块5进行微调,最后通过检测模块6进行检测。请求人主张,进料模块2上的V形进料槽200、V形无振动引导槽300对应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中的玻璃盘顶面V型槽。然而,证据7中的V形进料槽200、V形无振动引导槽300均用于电子元件E的输送进料,其作用与本专利中在玻璃盘顶面设置V型槽的作用不同。此外,证据7中在中空透明转盘结构11的外圈部分11C上并未设置V形槽,而是直接将电子元件E放置在外圈部分11C的上表面上进行检测。因此,证据7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也没有给出采用V型槽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其与证据5结合从而得到在玻璃盘顶面设置V形槽用于光学影像自动筛选的技术方案。
证据8公开了一种分选具不同特性材料废品的方法和设备,用于分拣不同特性材料的废品7,如,瓶子、罐子等,盘2包括锥形向外逐渐变细的边缘5和锥形向下逐渐变细的壁4,两者形成凹形传送路径用于放置废品7,其中,壁4是由金属丝9、肋网10、间隔杆11等构成的,便于壁4底部设置的吹起喷嘴装置喷出气体移除废品7,在附图5中还示出了多个凹形传送路径的实施方式。然而,证据8的分拣装置与本专利的分拣对象不同,所面对的背景技术及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因此,证据8中盘2的边缘5和壁4形成的凹形传送路径,其作用与本专利中在玻璃盘顶面设置V型槽的作用不同,并未给出采用V型槽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其与证据5结合从而得到在玻璃盘顶面设置V形槽用于光学影像自动筛选的技术方案。
综上,证据5-8均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也没有给出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V型槽本身是机械领域常用的结构,但在没有充分理由或相应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况下,不能认为在玻璃盘光学影像筛选机上采用V型槽来放置不可站立的工件,便于细长工件的放置,使得工件不易掉落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或公知常识。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证据5-8,并不能显而易见地获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7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其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7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请求人的全部无效理由均不能成立。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201310144557.8号发明专利权有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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