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1255
决定日:2019-07-29
委内编号:5W11707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820737282.7
申请日:2018-05-17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陈礼
授权公告日:2018-12-07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南京雀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主审员:陈玉阳
合议组组长:王冬
参审员:高茜
国际分类号:A63F9/2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决定要点
: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特征,如果该区别特征没有被现有技术公开,且现有技术中也没有给出实现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启示,该区别特征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不应认为该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
全文:
本专利的专利号为201820737282.7,申请日为2018年5月17日,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12月7日。本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包括:玩牌台面和洗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洗牌装置包括骰子盘、托碗、托架、升降管、刮条盘盖、刮条盘、洗牌盘、弹性布套、直轴座和旋盖;
所述骰子盘通过所述托碗和所述托架与所述升降管顶端固定连接;所述弹性布套套设在所述升降管上,并且所述弹性布套一端通过扎带固定在所述托架的托架紧固槽内,另一端通过扎带固定在所述刮条盘盖的刮条盘盖紧固槽内;
所述刮条盘由刮条座和多个刮条组成,其中所述刮条座中心设置有向下延伸的轴套,所述轴套中心开设有轴孔;所述刮条为弧形结构,并且多个所述刮条的根部间距均匀的与所述刮条座连接;所述刮条座顶面的两条垂直直径线上分别开设有两个通孔,所述通孔内设置有钢球;
所述洗牌盘的盘面为锥形结构,并且所述洗牌盘的中心开设有轴孔,所述轴孔内设置有转动轴承;所述洗牌盘的盘面上设置有孔,所述洗牌盘盘面上的孔内顺时针方向安装一组橡胶条;
所述直轴座包括安装板、凸台和直轴;所述直轴座中心设置有贯穿所述安装板、所述凸台和所述直轴的通孔,并且所述直轴座通过其中心设置的通孔套设在所述升降管底端;所述刮条盘和所述洗牌盘均通过各自的轴孔从上至下依次套设在所述直轴上;所述直轴顶部设置有外螺纹;
所述旋盖由套筒和盖板组成,所述套筒内壁设置有与所述直轴顶部外螺纹匹配的内螺纹,所述旋盖与所述直轴座通过所述外螺纹与所述内螺纹的配合进行连接;所述盖板底面同一直径线两端开设有两个与所述钢球匹配的半球卡槽,所述套筒顶部设置有刮条盘盖固定孔,所述刮条盘盖通过螺栓与所述刮条盘盖固定孔的配合安装在所述旋盖顶部。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洗牌盘与所述刮条座之间设置有平面轴承和弹性胶圈,并且所述平面轴承和所述弹性胶圈从上至下依次套设在位于所述刮条座中心的所述轴套上。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其特征在于,所述骰子盘为电动骰子盘,并且所述电动骰子盘的引线穿过所述升降管的管腔与自动麻将桌的电源电性连接。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管底端与自动麻将桌的升降机构连接。
5.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其特征在于,所述直轴座的所述安装板通过螺栓与麻将桌的桌底板固定连接。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洗牌盘通过齿轮与驱动电机传动连接。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侧面设置有旋盖固定孔,所述直轴侧面设置有旋盖固定副孔,所述旋盖固定孔与旋盖固定副孔对正后旋入螺钉,对所述旋盖进行防松动定位。
8. 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条盘与所述旋盖组合后,所述半球卡槽卡住所述钢球的三分之一。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胶条总长度为20CM,对折后采用螺钉和垫片固定,所述橡胶条折后长度为10CM。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布套为具有伸缩弹性且两端开口的筒状布套。 ”
陈礼(以下简称请求人)于2019年3月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4、7-10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附件1: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1月6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137587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文本
附件2:授权公告日为2009年4月29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1226981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文本
附件3:公开日为2018年5月15日,公开号为CN108031108A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附件4:授权公告日为2003年8月27日,授权公告号为CN2568040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文本
附件5:公开日为2012年6月27日,公开号为CN102512821A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附件6: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9月19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2438135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文本
附件7:公开日为2018年1月16日,公开号为CN107583269A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附件8:授权公告日为2018年1月26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6924394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文本
附件9:公开日为2005年6月1日,公开号为CN1621702A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3月14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于2019年4月15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具体修改方式为:将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所述的盖板底面为平面铁圈”加入原权利要求1,同时将原权利要求1的“所述盖板底面同一直径线两端开设有两个与所述钢球匹配的半球卡槽”从原权利要求1中删除并加入到原权利要求2中,在此基础上,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方式进行修改。专利权人也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认为权利要求1-10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4、7-10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合议组于2019年3月29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9年6月20日举行口头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4月24日将专利权人于2019年4月15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转给了请求人。
针对上述转文,请求人于2019年6月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合议组于合议组于2019年6月11日将其转给专利权人。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出席了本次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合议组记录如下重要事项:1.专利权人明确放弃其于2019年4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请求退回到授权公告文本。请求人无异议。合议组经审查后,确定本次口头审理的基础为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2.请求人明确其无效宣告理由和证据使用方式同书面意见。就此,双方进行了充分的意见陈述。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基础
专利权人明确放弃其于2019年4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请求人无异议。合议组经审查后,确定本次无效决定的审查基础是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1-10。
(二)证据认定
附件1-9为专利文献,专利权人对附件1-9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合议组经审查,认可附件1-9的真实性。附件1-9的公开日在本专利的申请日之前,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
(三)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包括设置于通孔内的钢球以及盖板底面同一直径线两端开设有两个与所述钢球匹配的半球卡槽。但是,若钢球脱离半球卡槽时,必须要有弹性件,易于使钢球脱离半球卡槽。例如:说明书所记载的,采用弹性胶圈作为弹性件。附件4中则采用弹簧作为弹性件。若缺少了弹性件,麻将的阻力远远小于钢球脱离半球卡槽所需的力,钢球根本无法脱离半球卡槽,因此,在没有弹性件的作用下,从而无法起到降低噪音的作用,解决不了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专利权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是对实施例2的等同替代方式或者变型方式的概括。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没有限定弹性托举件。没有弹性托举,钢球无法被顶入卡槽,不会形成离合结构,在钢球滚动过程中,四个钢球会轮番支撑,不可能被吸入卡槽中,因此弹性件不是本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
对此,合议组认为,在权利要求的撰写时,并不是需要把所有的技术特征都纳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在技术方案已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技术特征的选择以获得其需要的保护范围。具体到本案,本专利说明书记载了两个实施例,实施例1记载“盖板102底面同一直径线两端 开设有两个与钢球65匹配的半球卡槽103,构成离合结构;刮条盘6上的钢 球65被旋盖10上的半球卡槽103临时固定位置称为止点,此时要有足够大 的扭力才能使刮条盘6上的钢球65脱离半球卡槽103,从止点旋转起来,并且离开止点后,由于钢球65没有半球卡槽103的束缚,只要很小的扭力就能 转动刮条盘6,刮条盘6从止点逆时针每转动90度后,钢球65会再次被半球卡槽103束缚,遇到下一个止点,如此往复”(参见说明书第0053段),在实施例1中钢球和半球卡槽实现了离合结构,此时需要钢球被弹性件提供力,以卡入半球卡槽中。实施例2记载了“当洗牌盘7转动时位于通孔63内的钢球65一边自身转动,一边牵引刮条盘6 转动,由于钢球65自身滚动的存在,使刮条盘6的转动速度小于洗牌盘7的转动速度,并且经过调整后可使刮条盘6的转动速度为洗牌盘7转动速度的二分之一”,可见,在实施例2中,钢球起牵引刮条盘6 转动的作用,钢球和半球卡槽并没有配合关系,因此不需要设置弹性元件以实现二者的离合关系,并且,因为钢球为4个且设置在刮条座顶面的两条垂直直径线上,半球卡槽为2个且设置在同一直径线两端,所以,半球卡槽也不会对钢球有束缚作用,不会阻碍钢球对于刮条盘6的牵引。由上述内容可知,钢球所起的作用主要为牵引,优先为和半球卡槽配合以实现离合,因此,即使在钢球和半球卡槽同时存在的技术方案中,如果仅需要牵引而不需要离合时,该技术方案中也可以不包括弹性件。进一步的,权利要求1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降低洗牌噪音的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为解决该技术问题,权利要求1采用了“所述弹性布套套设在所述升降管上,并且所述弹性布套一端通过扎带固定在所述托架的托架紧固槽内,另一端通过扎带固定在所述刮条盘盖的刮条盘盖紧固槽内”以防止麻将牌碰撞升降管和刮条盘盖发出噪音声响,从而达到去除噪声效果, 因此,根据现有的权利要求1的记载,其也能够解决降噪静音的技术问题。综上,请求人关于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规定的无效理由不能成立。
(四)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包括设置于通孔内的钢球以及盖板底面同一直径线两端开设有两个与所述钢球匹配的半球卡槽。但是,若钢球脱离半球卡槽时,必须要有弹性件,易于使钢球脱离半球卡槽。例如:说明书所记载的,采用弹性胶圈作为弹性件。附件4中则采用弹簧作为弹性件。若缺少了弹性件,麻将的阻力远远小于钢球脱离半球卡槽所需的力,钢球根本无法脱离半球卡槽,因此,在没有弹性件的作用下,从而无法起到降低噪音的作用,说明书中也没有记载不包含弹性件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同理,权利要求4、7、8、9和10也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对此,合议组认为:请求人关于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理由与其关于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规定的理由实质上相同,如上所述,本专利包括2个实施例,其中实施例2的方案中,钢球起牵引作用,钢球和半球卡槽并没有配合关系,半球卡槽也不会对钢球有束缚作用,不会阻碍钢球对于刮条盘6的牵引。因此权利要求1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同理,权利要求4、7、8、9和10也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综上,请求人关于权利要求1、4、7、8、9和10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的无效理由不能成立。
(五)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特征,如果该区别特征没有被现有技术公开,且现有技术中也没有给出实现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启示,该区别特征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不应认为该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
权利要求1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自动麻将机静音洗牌桶。
请求人认为:以附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1的区别在于:(1)所述弹性布套套设在所述升降管上,并且所述弹性布套一端通过扎带固定在所述托架的托架紧固槽内,另一端通过扎带固定在所述刮条盘盖的刮条盘盖紧固槽内;(2)所述刮条座顶面的两条垂直直径线上分别开设有两个通孔,所述通孔内设置有钢球;所述直轴顶部设置有外螺纹;所述旋盖由套筒和盖板组成,所述套筒内壁设置有与所述直轴顶部外螺纹匹配的内螺纹,所述旋盖与所述直轴座通过所述外螺纹与所述内螺纹的配合进行连接;所述盖板底面同一直径线两端开设有两个与所述钢球匹配的半球卡槽;(3)所述洗牌盘的盘面上设置有孔,所述洗牌盘盘面上的孔内顺时针方向安装一组橡胶条。区别特征(1)部分被附件2公开、部分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区别特征(3)被附件3和附件4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区别特征(3)被附件5和6公开,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专利权人认为:区别特征(1)-(3)均没有被上述附件公开,也不是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对此,合议组认为:附件1公开了一种新型自动麻将桌,包括中心升降门机构、洗牌转盘机构、吸牌输送机构、叠推理牌机构、四方推升机构,洗牌转盘机构设有一个大盘轴座(11),在大盘轴座(11)上依次大盘轴承(13)、大盘轴座套圈(14)、大盘外圈(15)、大盘中心(16)、弧状的拨牌条(17),拨牌条通过拨牌条固定座(18)安装于大盘中心(16)上,并呈幅射状分布,大盘中心通过一个传动机构与大盘电机(20)相连。所述的传动机构由一个大盘齿轮和一个驱动齿轮构成,大盘齿轮(12)设于大盘中心,该大盘齿轮与大盘电机(20)输出轴上的驱动齿轮(21)啮合,所述的大盘外圈(15)上面的辐射筋上装有若干限位条(22)。所述的中心升降门机构包括一个装在大铁板(1)下面的中心升降电机支架(2),所述的中心升降电机支架(2)一边安装一个中心升降电机(3),另一边装有控制电机停止位置的霍尔传感器(4),在电机出轴上装有一个旋转曲柄(5),在旋转曲柄(5)上装有一个感应磁铁(6),在旋转曲柄(5)上装有一个轴承(7),所述的轴承(7)上放置一个升降管托座(8),所述的升降管托座(8)上装有一根方形升降管(9),在升降管(9)上装有升降门(10),所述的方形升降管(9)穿在大盘轴座(11)中间,所述的方形升降管(9)在大盘轴座(11)可上下活动。所述的吸牌输送机构上装有一个输送电机(23),在输送电机(23)出轴上装有连轴器(24)与同步齿轮(25)连接,所述的同步齿轮(25)上装有同步输送带(26),所述的同步输送带(26)分别装在张紧轮(27)、变速同步轮(28)、出口同步轮(29)上,所述的变速同步轮(28)内侧装有一根短同步带(30),所述的短同步带(30)带动吸牌轮(31),在吸牌轮(31)上装有吸牌磁铁(32),所述的吸牌轮(31)安装在吸牌轮固定板(33)上,所述的吸牌轮固定板(33)安装在大挡板(34)上,所述的大挡板(34)上装有上牌口调整板(35),所述的上牌口调整板(35)上装有挡牌总成,所述的挡牌总成由直流电机(36)、小齿轮(37)、扇形齿轮(38)、挡牌拨杆(39)和外壳(40)组成,所述的大挡板(34)下面装有大挡板固定支架(41)和输送支架(42)(参见附件1说明书全文、附图1-4)。
将本专利权利要求1和附件1进行特征对比,区别包括:(1)所述弹性布套套设在所述升降管上,并且所述弹性布套一端通过扎带固定在所述托架的托架紧固槽内,另一端通过扎带固定在所述刮条盘盖的刮条盘盖紧固槽内;(2)所述刮条座顶面的两条垂直直径线上分别开设有两个通孔,所述通孔内设置有钢球;所述直轴顶部设置有外螺纹;所述旋盖由套筒和盖板组成,所述套筒内壁设置有与所述直轴顶部外螺纹匹配的内螺纹,所述旋盖与所述直轴座通过所述外螺纹与所述内螺纹的配合进行连接;所述盖板底面同一直径线两端开设有两个与所述钢球匹配的半球卡槽;(3)所述洗牌盘的盘面上设置有孔,所述洗牌盘盘面上的孔内顺时针方向安装一组橡胶条。
关于区别特征(2),附件3公开了一种麻将机分批次洗牌装置及其洗牌方法,包括大盘2、大盘轴座3、拨牌条1以及用于控制大盘2和拨牌条1进行同步转动和相对转动的离合装置,大盘轴座3设置在大盘2的中心且大盘轴座3与大盘2转动连接,拨牌条1贴合在大盘2上表面。离合装置设置在大盘轴座3上,大盘轴座3通过离合装置限制和放行拨牌条1的转动。大盘轴座3与通过离合装置放行拨牌条1后,拨牌条1与大盘2通过摩擦力实现同步转动。套环12内侧壁上设有挡块13,大盘轴座3上设有滑槽31,滑槽31内包括阻挡位和分离位;离合装置包括顶针4和往复机构,往复机构驱动顶针4在滑槽31的阻挡位和分离位往复移动;当顶针4在阻挡位时,顶针4挡住挡块13的转动;当顶针4位于分离位时,顶针4脱离挡块的转动路径。离合装置包括除了上述结构外,还可以采用可分离的卡扣、通过楔子等能限制和放行拨牌条1的装置,只要能实现控制大盘2和拨牌条1进行同步转动和相对转动的离合装置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参见附件3说明书第0034-0052段、附图1-8)。
附件4公开了一种用于全自动麻将桌的过载保护离合器,主动轮1为一轴心固定连接电机输出轴的阶梯状柱台体,呈外小内大,从动轮2为一轴心固定连接斜齿的转轴8的圆形空心柱台体,主动轮1与电机输出轴7、从动轮2与转轴8均通过锁紧螺丝10连接固定,主动轮1小柱台体外径与从动轮2空心柱台体的内径相匹配,小柱台体套接在空心柱台体内,从动轮2空心柱台体的端面有一固定孔6,固定孔6内攻螺纹,固定孔内依次安置有与孔径相匹配的钢珠5,压簧4和紧固螺丝3,主动轮1大柱台体与从动轮2配合的端面与定孔6相对应的位置设有与钢珠5底弧相匹配的凹槽11(参见附件4说明书全文、附图2)。
由附件3、4公开的内容可知,附件3公开了通过由顶针4和往复机构构成的离合装置控制大盘2和拨牌条1进行同步转动和相对转动;附件4在电机输出端增设了过载保护离合器,当不小心将异物落入升降板导轨中,或者误操作时,发生上牌轧卡,主动轮和从动轮之间就会发生相互滑动,这样就保护了电机和升降系统,一旦故障消除,过载保护离合器会自动复位,整个系统又恢复正常工作。但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并没有保护离合结构,钢球仅是牵引刮条盘的作用,而附件3和4均没有公开钢球牵引刮条盘。退一步而言,即使考虑离合结构,本专利权利要求2和说明书实施例1所要求保护的由钢球和半球卡槽、弹性线圈构成的离合结构与附件3和4公开的离合结构在具体形式、运动方式、作用上也均不相同,因此附件3和4没有公开区别特征(2)。此外,根据现有技术也不能证明区别特征(2)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关于区别特征(3),附件5公开了一种洗牌盘与洗牌筒组合装置,设于麻将机内的机架上,由洗牌筒及置于洗牌筒底的洗牌盘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洗牌筒包括筒体、开合门、门控制机构和拨牌机构;所述洗牌筒由上、下筒体连接而成,其连接处形成一小于下体筒体筒径的颈部;四个开合门均布在下筒体的筒壁上,每一开合门与对应的一门控制机构连接;下筒体的筒壁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拨牌机构,上筒体的筒壁均布有四个出牌槽口;所述洗牌盘1有一锥台面的盘体,该盘体的大端端部设有台阶,洗牌盘盘面上设有若干拨牌条6,洗牌盘1锥台面的靠近边缘处设有若干拨牌牛筋7。洗牌盘1上的台阶与洗牌筒2筒壁之间形成一个使牌以设定姿态通过的颈间隙(参见附件5说明书第0023段、附图1-3)。
附件6公开了一种麻将机的洗牌盘机构,设于麻将机机桶内,包括洗牌盘1、内锥齿3、数根拨牌条4以及若干拨牌牛筋2组成,洗牌盘有一锥台面的盘体1,盘体的内腔设有内锥齿3,盘面设有若干拨牌条4在锥台面盘体的大端端部设有形成环形底面5的台阶6,拨牌牛筋2均匀直立于盘面上的边缘处,高度为1-1.5cm,环形底面的宽度大于麻将牌的厚度小于麻将牌的宽度。锥台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为8°-12°。若干拨牌条4为弯曲杆置于洗牌盘表面。麻将牌8进入洗牌筒后落到转动的洗牌盘上,筒体下部的桶壁7与洗牌盘台阶6之间的空间形成输牌槽道,该输送槽道通过其尺寸来控制牌的姿态,使牌侧立在槽道中,在将牌送至洗牌筒外侧输送机构中之前调整好牌的姿态,为对牌的进一步整理做好准备。麻将牌受到离心力作用与拨牌条的拨动向输牌槽道滑动。同时当多个牌重叠在一起时,受到拨牌牛筋及拨牌条的碰触,即可分散开来,增加了理牌效率。输牌槽道中的牌随着洗牌盘的转动被送至筒体周向的输送机构中,从而实现了理牌功能(参见附件6说明书第0023段、附图1-2)。
由附件5、6公开的内容可知,附件5和6公开了拨牌牛筋,其用于分散麻将牌,但是区别特征(3)为洗牌盘盘面上的孔内顺时针方向安装的一组橡胶条,其所起的作用是“在所述刮条盘相对所述洗牌盘转动时,所述刮条盘遇到所述橡胶条会发生抖动,从而使落在所述刮条盘上的麻将牌跌落到所述洗牌盘上”(参见本专利说明书第0010段),可见附件5和6的拨牌牛筋与本专利的橡胶条在结构上并不完全一致,在功能和作用上更不相同,因此附件5和6没有公开区别特征(3)。此外,根据现有技术也不能证明区别特征(3)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由上述可知,区别特征(2)、(3)并没有被附件3-6公开,根据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上述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请求人也没有给出充分的理由以支持其观点。此外,请求人仅使用附件2证明评述区别特征(1),并且,即使考虑附件2,其也没有公开或者给出采用区别特征(2)和(3)的技术启示。因此,请求人关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能成立。
权利要求2-10是从属权利要求,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无效理由不能成立的基础上,其关于权利要求2-10 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也不能成立。基于此,由于请求人仅使用附件7-9评述权利要求2-10的创造性,合议组对于附件7-9也不再予以评述。
综上所述,请求人的所有无效理由均不成立。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201820737282.7号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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