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日式茶漏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1285
决定日:2019-07-31
委内编号:6W11299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730513941.X
申请日:2017-10-25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刘晓涛
授权公告日:2018-04-03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曹雷
主审员:李金光
合议组组长:高桂莲
参审员:王霞军
国际分类号:
外观设计分类号:0704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3条第1款
决定要点: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具有基本相同的整体外观结构,虽然二者的挂钩U形底边与侧边连接角度略有不同,但这种不同是一般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能察觉到的局部细微差异,二者构成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全文: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4月03日授权公告的201730513941.X号外观设计专利,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为“日式茶漏”,其申请日为2017年10月25日,专利权人为曹雷。
针对上述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刘晓涛(下称请求人)于2019年05月0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请求全部无效涉案专利,并提交了以下证据:
证据1:(2019)粤揭三江第370号公证书复印件。
请求人认为:证据1所示产品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己经在京东商城广泛销售。产品名称珍珠生活(PEARL LIFE)日本进口双层茶滤网 不锈钢双重过滤网茶网茶漏,链接https://item.jd.com/1617581363.html,和产品名称珍珠生活(Pearl Life)日本原装进口18-8不锈钢双层滤网/茶网/茶滤 C-4087,链接https://item.jd.com/1057671332.html,均显示带图交易评价,涉案专利视图中所显示的产品外观设计与上述两产品外观设计分别相比非常近似,仅茶漏末端的挂环形状稍有区别,对茶漏整体形状而言该区别属于局部细微区别,因此,涉案专利与现有设计属于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2019年05月12日,请求人补充了无效宣告请求理由。请求人认为: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涉案专利分别与证据1所示两款产品外观设计相比,仅茶漏末端的挂环形状稍有区别,该区别属于局部细微区别且挂环属于功能性部件,相对于涉案专利和现有设计基本相同的整体形状设计和各部件的形状及布局设计而言,二者的区别点均未导致二者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明显不同的视觉变化,对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影响。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15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请求人于2019年05月08日提交意见陈述书和证据的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通知其在指定期限内答复。
2019年06月24日,本案合议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9年07月26日对本案进行口头审理。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师参加了本次口头审理,专利权人未出庭,也未提交书面意见。口头审理中确认以下事实:(1)请求人主张其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涉及专利法第23条第1款和第2款,具体意见同其书面意见。(2)请求人提交了证据1的原件,并主张分别使用公证书附件中第22、32、51-53页的公开时间和图片。请求人认为这些图片所示产品与涉案专利的区别仅在端头挂钩的弧度稍有差异,二者没有实质差别,且这种区别也是惯常手法替换。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授权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证据认定
证据1是由广东省揭阳市三江公证处出具的(2019)粤揭三江第370号公证书。请求人在口头审理当庭提交了证据1的原件;专利权人未对证据1的真实性提出过异议。经合议组核实,证据1的原件与复印件形式和内容均一致,且证据1原件装订规范、印鉴清晰,形式上无明显瑕疵。因此,合议组对证据1公证书本身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由该公证书记载内容可知,证据1是在公证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监督下由黄少松使用公证处专用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京东商城”进入“珍珠生活专卖店”店铺,在该店商品介绍中具有商品珍珠生活(PEARL LIFE)日本进口双层茶滤网 不锈钢双重过滤网茶网茶漏,和珍珠生活(Pearl Life)日本原装进口18-8不锈钢双层滤网/茶网/茶滤 C-4087,这两商品的链接网址分别为请求书中记载的https://item.jd.com/1617581363.html 和https://item.jd.com/1057671332.html,在这两链接网页下分别下拉显示页察看“商品评价”部分,有多个买家在不同时间上传的图片和评价,其中在https://item.jd.com/1057671332.html链接的商品评价中针对品牌日本珍珠生活、名称为“食彩工房系列★双层茶滤/滤网★C-4087”评价中包括附件第50、51页所示买家jd_7927162于2017年07月13日上传的同一产品的两张图片。京东商城是大型电商网站,知名度较高,网站对于评论有相应的管理机制,晒图帖为商品评论中带图评价的集合,发布途径与一般评价相同,晒图和评价发布后会由系统自动生成发布时间,且对已经生成的图片和评价只能删除,不能修改,但可以追加晒图和评价,追加部分系统会自动生成新的发布时间。因此,在没有其它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合议组对证据1网页内容的真实性予以确认。证据1附件第50、51页中所示公开时间为2017年07月13日,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2017年10月25日,该日公开的晒图图片属于现有设计(下称对比设计),可以用于评价涉案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
3.关于专利法第23条第1款
涉案专利为日式茶漏;对比设计所示产品名称为“食彩工房系列★双层茶滤/滤网★C-4087”,也是用于茶漏的。所以,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所示产品种类相同,可以作如下对比判断:
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相比,二者相同点在于均包括半球状滤网主体、近U形挂钩、类似剪刀状手柄,挂钩位于滤网主体顶端,手柄位于滤网主体末端。主要不同点在于二者挂钩U形底边与侧边连接角度略不同;涉案专利近直角过渡,对比设计圆弧过渡。
合议组认为: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具有相同形状滤网主体和手柄以及类似形状的挂钩,且手柄与挂钩在滤网主体上的位置也相同,二者形成了基本相同的整体外观结构,虽然二者的挂钩U形底边与侧边连接角度略有不同,但这种不同是一般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能察觉到的局部细微差异,几乎对整体视觉效果没有影响。所以,涉案专利相对于对比设计构成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已经得出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的结论,合议组对请求人提出的其他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不再予以评述。
三、决定
宣告201730513941.X号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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