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1488
决定日:2019-08-20
委内编号:5W11696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21307091.4
申请日:2016-12-01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烟台腾达制动器制造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7-05-31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孙成道
主审员:祁轶军
合议组组长:王辉
参审员:胡建英
国际分类号:B66F11/0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若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现有技术既未公开该区别技术特征,也未给出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启示,同时该区别技术特征也能够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05月31日授权公告的、专利号为201621307091.4、发明名称为“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的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本专利),其申请日为2016年12月01日,专利权人为“孙成道”。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全文如下:
“1.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平台走台;
所述平台走台包括框走台、片走台,框走台、片走台交替设置在承重平梁上部,相邻两个框走台之间留有水冷屏间隙,框走台、片走台上设有钢板网,框走台底部设有定位块,进一步框走台一端设有防脱落挂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平梁采用2-6组三角形截面椼架,进一步椼架之间通过耳叉及销轴组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销轴采用锰钢R型锁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检修平台的轴向左、右两侧各安装一套顶紧防晃动装置,所述顶紧防晃动装置设有接触面和顶紧伸缩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防坠落防倾斜装置,所述防坠落防倾斜装置采用安全锁,安全锁上连接有钢丝绳。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走台周边设有护栏,进一步护栏采用子母插销结构把上、下两组单片连接在一起。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框走台为可折叠式框走台,具体在框走台上设置折叠转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走台四角分别设有提升机构总成,进一步提升机构总成包括提升机、电机。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电控系统,所述电控系统设有遥控手柄、电机接头、电源插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遥控手柄、电机接头接线均采用快速接头,所述电源插头采用航空快速插头。”

针对本专利,烟台腾达制动器制造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于2019年02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本专利全部无效。其无效理由为:本专利说明书不清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10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同时,请求人提交了如下证据材料作为本案证据:
证据1: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11月09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5676105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复印件,共7页;
证据2:授权公告日为2002年01月30日、授权公告号为CN2474661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复印件,共29页;
证据3:公告日为1988年08月17日、授权公告号为CN87206173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复印件,共6页;
证据4:编号为GB19155-2003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复印件,共22页。
请求人认为:
(一)本专利说明书不清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的规定。
本专利说明书中记载的框走台底部设有定位块13和框走台一端的防脱落挂钩14,并没有说明对如何安装固定进行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并不清楚如何实现固定。
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记载:“框走台底部设有定位块,进一步框走台一端设有防脱落挂钩”,但是并没有相关的技术特征对定位块的位置进行限定,也没有限定定位块和防脱落挂钩如何配合固定框走台,所以保护范围不清楚。
(二)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1.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创造性。证据4用于证明使用悬吊平台和提升机的吊篮技术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2.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证据3、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不具有创造性。证据4用于证明钢板网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三)本专利权利要求2-10不具有创造性。
1.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证据2或者公知常识公开,所以不具有独立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常规技术手段的选择,不具有创造性。
3.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和公知常识公开,所以不具有创造性。
4.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4公开,所以不具有创造性。
5.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证据3或证据4结合公知常识公开,所以不具有创造性。
6.权利要求7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3和证据2公开,所以不具有创造性。
7.权利要求8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或证据4公开,所以不具有创造性。
8.权利要求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4公开,所以不具有创造性。
9.权利要求10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公知常识,所以不具有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2月22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其所附证据的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于2018年03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其认为:
(一)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10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的规定
本专利的说明书附图6明确示意出了定位块13和防脱落挂钩14的结构和位置关系,并且在图7中,明确示意出了定位块13、防脱落挂钩14、框走台2及称重平梁3的位置关系及安装固定连接关系,并且本专利的说明书第[0035]段明确说明了“通过防脱落挂钩14和定位块13实现快速放置固定每个框走台2,片走台4直接放置在左、右两框走台2之间,通过定位块放置固定”。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结合本专利的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的前提下,能够清楚定位块13和防脱落挂钩14的位置,具体的位置并不是必须限制的,比如定位块13的位置并不是必要的技术特征,只要能够实现定位,定位块13与防脱落挂钩14的间距可大可小,同时能够清楚定位块和防脱落挂钩如何配合固定框走台。故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10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的规定。
(二)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1.请求人在否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时用到的现有技术的数量多达3个甚至4个,在本专利作为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具有丰富的结构技术特征,并且实现了“能绕过水冷屏检修到炉膛顶部以下燃烧室以上每一个需要检修的工作面;不仅方便施工、快速组装、电动升降,而且还节省大量扎脚手架的人工费,比使用脚手架具有更高的安全性;更重要的是一次悬挂安装后,不再需要移动炉顶的悬挂吊点,即可将一台锅炉的炉膛检修完毕”的技术效果并非简单叠加的技术方案前提下,明显违背了专利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6章第4节规定的评价实用新型创造性的现有技术数量的规定。
2.证据1中技术方案虽然是多个走台依次排列设置,但是整个走台形成的是一个大平面,而在本专利中框走台、片走台是交替设置在承重平梁上部,参见本专利中图1中所示,是一个梳齿状的结构。并且相邻两个框走台之间留有水冷屏间隙。
证据3中的技术方案和本专利的技术方案应用的场合不同,证据3中的技术方案是用于带有外伸阳台的建筑物外墙施工悬吊作业,虽然“作业平台由具有踏板的端件和搭接件构成,端件和搭接件依靠联接门框用螺栓固定成直线型或者[型”,但是其目的是为了躲避阳台,并且其只有在经过阳台时通过折叠才形成了[型,经过阳台后还需要放下使“[”型不存在,其并非是阳台间隙样式,并且踏板需要辅助支撑(见证据3中图6:住装置9)才能站人。而本专利的水冷屏间隙是始终存在的,并且数量是多个,不管框走台是否折叠,多个水冷屏间隙始终处于空置状态,框走台打开后能够直接站人,不需要辅助支撑。因为锅炉炉膛内存在2组以上多个水冷屏,本专利实现的关键目的就是为了把吊点设计在多个障碍物水冷屏的外侧从而实现能够绕过多个水冷屏,达到检修到炉膛顶部以下燃烧室以上每一个需要检修的工作面。由于结构的设计不同,证据3中的技术方案与本专利在起吊时的吊点也是不同的,证据3中的技术方案吊点是将折叠形成的仅仅1个[型包含在吊点范围内部,而本专利的多个水冷屏间隙形成梳齿状结构是处于吊点形成的包围结构外侧的。整体而言,证据3与本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案不同,应用的场合不同,达到的技术效果不同,证据3并没有给出本专利的“相邻两个框走台之间留有水冷屏间隙”的技术启示。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结合证据4可以明确知道防滑底板就是采用普通碳钢、不锈钢或者其他材质的花纹板,而本专利采用的是钢板网,钢板网和防滑底板不属于相同的技术特征,本专利钢板网的设计并非是为了实现排水设计,本专利应用在锅炉炉膛内属于狭窄密闭空间作业,采用钢板网一方面是为了能够看清钢板网下方锅炉炉膛情况,既为了方便观察检修平台上、下两端水冷壁和水冷屏的磨损情况和焊接检修作业情况,又能在检修平台升降时观察到炉膛内影响升降的一切障碍物;当在炉膛内放置照明灯时因为钢板网是透光的,本专利采用钢板网也为了能够在炉底方便看清检修平台上方的情形,并不是为了排水;本专利使用的场合是锅炉炉膛检修,炉膛内部是封闭的,根本不需要排水,采用钢板网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观察。故本专利采用的根本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
(三)权利要求2-10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10作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在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10也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4月18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双方当事人:本案合议组定于2019年06月18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本案进行口头审理。同时,将专利权人于2019年03月25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副本转送给请求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答复。
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未作答复。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
①请求人明确其无效理由为:
本专利权利要求1-10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公开不充分,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本专利权利要求1-10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本专利权利要求1-10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②关于本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的具体证据使用方式为:
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证据3及公知常识的结合或者证据1、证据3、证据2与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证据4作为公知常识证据使用。
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或证据2公开,或属于公知常识;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公开,或属于公知常识;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4公开;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证据3或证据4公开,或属于公知常识;权利要求7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3、证据2公开;权利要求8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或证据4公开;权利要求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4公开,权利要求10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
③专利权人对证据1-4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基础
鉴于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专利权人未对本专利授权公告的的权利要求书作出修改,故本决定仍以本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作为审查基础。

2.关于证据
证据1-3为中国专利文献的复印件,证据4为国家标准的复印件,专利权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本案合议组对证据1-4予以采信。
鉴于证据1-4的公开时间均在本专利的申请日之前,故其公开的技术内容可以作为现有技术来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

3.关于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说明书中记载的框走台底部设有定位块13和框走台一端的防脱落挂钩14,并没有说明对如何安装固定进行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并不清楚如何实现固定。
对此,本案合议组认为:
本专利说明书明确记载:“框走台底部设有定位块13,进一步框走台2一端设有防脱落挂钩14”,说明书附图3、6、7也清楚示出了定位块13、防脱落挂钩14的具体结构形式、设置位置及与承重梁3的配合关系,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说明书的文字记载及说明书附图的图示能够清楚地获知定位块、防脱落挂钩的结构形式、设置位置及与其他部件的配合关系,而采用何种方式来安装和固定定位块、防脱落挂钩则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或设计要求可以做出的简单的常规技术选择(例如采用焊接、铆接、螺栓连接等连接固定方式),无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本专利说明书虽未明确记载有关定位块、防脱落挂钩的具体安装、固定方式,但并不影响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说明书记载的技术内容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实现其发明目的、并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
故本专利权利要求1-10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已经达到公开充分的程度,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4.关于权利要求是否清楚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记载:“框走台底部设有定位块,进一步框走台一端设有防脱落挂钩”,但是并没有相关的技术特征对定位块的位置进行限定,也没有限定定位块和防脱落挂钩如何配合固定框走台,所以保护范围不清楚。
对此,本案合议组认为:
本专利权利要求1已经对定位块、防脱落挂钩的设置位置作出了明确的限定,而且这种表述方式清楚、明确,虽然权利要求1没有进一步限定定位块、防脱落挂钩与框走台如何进行配合,但这并不影响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记载清楚地确定其保护范围,故本专利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基于同样的理由,从属权利要求2-10也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5.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若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而现有技术既未公开该区别技术特征,也未给出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启示,同时该区别技术特征也能够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5.1关于权利要求1
经查:
本专利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热电厂锅炉炉膛升降检修平台。
证据1公开了一种模块式组装拆卸炉膛检修平台,其包括提升机组和检修平台两部分:
所述检修平台包括两组强梁1、一对强梁连接架9、检修栏框5、走台6及护栏8,两组所述强梁1与一对强梁连接架9组成框式平台,所述平台上设有多个所述走台6,所述检修栏框5沿所述强梁1方向设于所述强梁1上,所述护栏8设在所述框式平台的周边或所述检修栏框5的上部;
所述提升机组包括提升机2、两组提升机安装架3、提升机连接架4及钢丝绳10,两组所述提升机安装架3分别设于一对所述强梁连接架9上,每组所述提升机安装架3之间设有所述提升机连接架4,所述提升机2安装在所述提升机安装架3上,所述钢丝绳10连接在所述提升机2与炉腔顶部之间;
所述强梁1上安装有定位孔,检修栏框5上设有与所述定位孔相适配的定位轴,通过所述定位孔和所述定位轴将所述强梁1和检修栏框5连接在一起;
每组所述强梁为两段结构,2段之间通过销轴连接;
所述提升机连接架4上还设有调整稳定丝7。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1、在炉子的顶部钻8个孔方便穿入钢丝绳,在孔的位置焊上螺母,当检修完了之后把钢丝绳全部提到炉子外面后,再把焊接螺母的地方拧上螺栓。目的是加强钻孔的位置和封闭钻的孔,下次用的时候再把螺栓拧下来后再穿入钢丝绳。
2、先拿进炉膛的是所述强梁连接架,至少有2个强梁连接架,2个所述强梁连接架在炉膛内相对摆放,等待与强梁连接。
3、把强梁,至少4个,2个所述强梁为一组,每组所述2个所述强梁之间通过销连接。
4、把两组组装好的所述强梁与所述强梁连接架组装在一起,所述强梁连接架安装在所述强梁两端,组成框式平台,强梁与强梁连接架连接时强梁长出的一端是靠近屏风的一端。
5、把所述提升机架通过销轴与所述强梁连接架连接在一起。
6、把所述提升机拿进炉膛分别安装在提升机架上,用螺栓把所述提升机固定在所述提升机架上。
7、以上步骤完成后将步骤一穿入的钢丝绳分别穿入到提升机内把安装好的部件提升到水冷壁的位置。
8、把所述检修栏框拿进炉膛内分别安装在所述强梁上。所述检修栏框上有定位轴,强梁上面有定位孔,把定位轴安装到定位轴内即可。
9、把所述走台放置在两检修栏框中间位置(参见证据1的说明书及附图)。

证据2公开了一种炉内快装脚手架,其主要由底座包括基座桁架01、侧翼桁架02、直立桁架03,连接件:夹套06、 可调支腿07、横拉杆81、斜拉杆82、转向连接杆83及标准连接头;塔架折叠单元04; 护栏单元05;横跨平台013(图中未示出)组成。
基座桁架01,见图4,平行的上、下铝合金管横梁(1、2),间距350毫米,上横 梁1由三段构成,中段两端处压接有竖向为少半圆的管接头,对称段的一端压接有竖向 管接头,再分别与中段两端的少半圆固连成上横梁管1,下横梁2比上横梁1稍短,两 横梁间与立管、斜管相连:两立管3的上端分别与竖向管接头的上端焊接,立管3的下 端压接有套管接头与下横梁2套接后焊接,立管3的中部滑配有圆柱8,经铆钉9铆接, 立管3的上端支腿71沿径向有贯通的销孔,支腿71的外螺纹与立管3内孔间有较大的 间隙,支腿71插入立管3后,用带拉链和弹簧卡的定位销7穿过支腿下部的销孔卡接 (图8、图9c),两立管4分别与上、下横梁(1、2)焊接,立管5的两端与套管接头 压接,与上、下横梁套接后焊接,斜管6的上端分别与立管(3、4、5)焊接,其下端 分别与下横梁焊接,上横梁1两端分别焊一个带扁平型插头的套管11,分别与斜拉杆12 两端压接的带插座的接头13插接、下横梁2两端压接的带扁平型插头10与接头13插 接后,用螺栓19、自锁螺母20固紧,斜拉杆12上分别装有直角接头15,并与铝板16 焊接,使其中心线与斜拉杆中心线形成的平面与铝板垂直,铝板16经铆钉17与橡胶垫 18铆接,两侧橡胶垫与锅炉内壁斜面密贴,直角接头15的压盖上设有弹性柱销14,以 挡住橡胶垫不会从斜拉杆上脱落(图4a)。经4个横拉杆81将两个基座桁架01的下横 梁连接,经8个斜拉杆82分成4组交叉地与上、下横梁连接构成基座。
侧翼桁架02,见图5,平行的上、下铝合金管横梁(31、32),间距350毫米,上 横梁31靠近中间塔架处80毫米长以外为双层套管以增加承载能力,下横梁32的一端 比上横梁31稍短,立管33上、下端及立管34下端分别与套管接头压接,并分别与上、 下横梁(31、32)套接后焊接,立管34的上端与带有少半圆管的接头压接并与上横梁 下端焊接,斜管35上端分别与立管焊接,下端与下横梁32焊接;斜拉杆12与上、下 横梁及橡胶垫组件的连接与基座桁架中的相同。上横梁31的一端单管处压接有定位支 撑接头37支撑与塔架的立管上,在定位支撑一侧的立管33上套接有套管接头11与双 耳接头87插接、下横梁32一端压接有带扁平型插头10与双耳接头87插接,插接调整 后用螺栓41及自锁螺母42固紧,并在双耳连接处焊牢(图5a)。
直立桁架03,见图6,平行的上、下铝合金管横梁(51、52)间距为150毫米,下 横梁52比上横梁51稍短,将立管53上、下端分别与上、下横梁焊接,两侧面分别与 矩形铝合金管54焊接,其外侧经铆钉56与橡胶垫55铆接,两侧橡胶垫与锅炉内壁斜 面密贴;
夹套组件06,见图7,设在底座侧翼桁架上横梁31上,作为塔架安装定位基准面, 其位置是根据塔架的位置而定。由铝合金管定位销61插入定位套62中,经螺栓64、螺 母65固紧与直角接头15焊接,安装时,将侧翼桁架上横梁31固定于接头15的孔中, 塔架立管套在夹套组件定位销61外面,靠接在定位套62的台阶处。
可调支腿组件07,见图8,分别设置于基座桁架01上横梁上面4个立管3的圆孔 中,作为中间塔架与基座连接和调节机构。由45钢制作的外螺纹支腿71与可调螺母72 呈螺纹连接,由带拉链及弹簧卡的定位销7插入销孔构成,由于带螺纹的支腿71上的 孔被销7定位不能旋转,所以旋转螺母72可带动塔架立管上、下移。
横拉杆81和斜拉杆82是将两个基座桁架和四个侧翼桁架搭成方型的连接件,由铝 合金管及其两端压接的带自锁式卡爪的接头构成,只要将卡爪与相应横梁卡接即可。
转向连接杆83是侧翼桁架和中间塔架的斜支撑,由铝合金管和其两端压接的扁插 头接头与旋转接头87插接构成。
塔架主要由塔架折叠单元04、护栏折叠单元05构成,附件直梯08、斜梯09、踏板 010、踢脚板011、吊架012、壁撑88、标准的直角接头15、旋转接头87、斜撑杆86、 拉杆85、水平撑杆84等是安装工作中所需要的,踢脚板和吊架均为标准部件。
架折叠单元04,见图9,展开后形成2米高,水平面为1.8米见方的单元塔架, 折叠后的外廓直径是36厘米(图9f),可方便地从锅炉的人孔门送入炉内,折叠单元的 卡栓组件快速锁定(见图9a),卡栓组件快速打开(见图9b)。
塔架折叠单元由4根立管91、8根横梁92、4根斜梁93、4个定位销7和16个定 位铆钉43构成。立管91上端焊有可套装上层塔架的定位销90,组成一根横梁的两管, 其一端压接有插座接头13与套装在立管91上的带扁平插头的管接头94插接后用铆钉43 固紧(图9d),两管的另一端分别与卡栓组件98的两接头99压接(图9a);斜梁93由 两根长度不同的铝合金管件,管的一端与插座接头13压接后并与带弯插头接头95插接 固紧(图9e),管的另一端分别与卡栓组件98的两个接头99压接(图9a),将钢制销 钉7a和卡簧7b构成的定位销7(图9c)系在立管91的下部;塔架层数根据需要确定, 塔架每隔4米设一个与炉壁连接点,以提高塔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中间塔架与塔架斜 撑杆86和水平撑杆84连接。
护栏折叠单元05,见图10,展开后形成1米高,水平面1.8米见方的方形单元护 栏,折叠后的外廓直径36厘米,护栏折叠单元由4根立管101,4根横梁92,4根斜梁 103,4个定位销7和8个铆钉43构成,立管长1米,其中间内侧沿径向设有定位销102, 作为装横拉杆81定位用。横梁92两管的一端分别与卡栓组件98的两个接头99压接, 其另一端分别与插座接头(13、13a)压接;斜梁103由两根长度不同的管,其一端分 别与卡栓组件98的两个接头99压接,另一端分别与插座接头(13b、13)压接。横梁、 斜梁的插座接头分别与带有互相垂直的扁插头接头94插接并用螺栓、螺母固紧(图 10a),斜梁103下部和立管101与带弯插头的接头95插接固紧(图9e),并将定位销7 系在立管101上。
本实用新型所用管件均采用铝合金管,管径为50毫米,除侧翼桁架上横梁壁厚5 毫米外,其余均为壁厚2.5毫米,各接头均为标准快速接头。
直梯08是人和构件从基座到侧翼平台的桥梁:两矩形铝合金管支架上固连有异形 铝合金管横梁,支架的上部和中部固连有挂钩,支架最上端两侧设有连接板,作为向上 续搭梯子用。
斜梯09(图11)是塔架单元的通道,斜支架由铝合金管301一端压接有自锁式卡 爪接头81b,在其上焊有异形铝合金板横梁302,另一端与扁管接头10压接并与底座303 插座接头13插接后固紧,底座上支架用铆钉305将防滑胶合板踏板304固连,底座另 一端压接有自锁式卡爪81b,斜梯两端的卡爪卡接于塔架的横梁上。
踏板010(图12、12a),在基座、侧翼桁架、直立桁架和每层塔架均设有踏板,起 支撑、连接作用供人们在上面传递构件和站立的场所。在两端压接有卡爪81c的底座401 经铆钉403与防滑胶合板踏板402铆接构成。
踢脚板011,设在最上层平台上面的护栏里,其上四角设有钩子,挂在踏板的支架 上,以防工作时工具掉落,由异形铝合金板、挂钩、合页构成。
吊架012,每层塔架安装时用来提升折叠单元和踏板,以使安装者快速安全地组装 脚手架。它由立架、支撑杆、滑轮、尼龙绳、与塔架立管连接的连接夹头,与锅炉壁连 接的壁撑等构成。
跨平台013,见图13、13a,在设置两个以上塔架时,根据需要在两底座、侧翼 及塔之间设置横跨平台连接。由带加强筋的踏板501经铆钉505与支撑框502、504固 连,两端设有挂钩503,支撑框上设有安装护栏立管用的孔D(参见证据2的说明书及附图)。

证据3公开了一种悬吊式外墙作业平台,由纲索、升降机构、作业平台构成。作业平台由四个组件组装而成,如图1所示。端组件1和4,搭接组件2和3的构造如图2、3、4所示。联接门框11有距离均的孔眼,以便于组合时用螺栓紧固。护网12、护栏14是起保护作用的。13是脚踏板、15是顺墙轮6的支承,它是通过可以转动的轴16固定在端组件1与2上。根据组合形式的不同,通过固定螺栓17将顺墙轮6固定在与墙面垂直接触的位置。吊环18用来悬挂钢丝绳8的。通过钢丝绳的运动可以使组装平台升降。平台组装起来有二种形式。其一如图1所示,端件1与搭接件2,3与4之间呈直角形组装。2与3之间呈插入搭接组装。这样可以根据外伸阳台的形状尺寸确定组装的最佳位置以使于施工。 1与2,3与4间相接触的联接门框相互用螺栓紧固。2与3之间搭接可以用带夹板的螺栓紧固。第二种如图5所示,1与2,3与4组装成直线形,2与3组装成插入搭接形式,搭接的多少由需要而定。顺墙轮6可以转换位置,因而在这二种情况下都能变换到与墙面垂直的位置固定。为了使外伸阳台内的墙面或仰面能得到修饰,本新型设计了可折起的外踏板10,见图6所示。当平台处在外阳台上面时,可以把外踏板放下,住装置9帮助固定。当平台经过阳台时,可以把外踏板10拉起来,这样可以对阳台外侧进行修饰。
升降机构设置在平台上,可以用电动机或人力为动力通过减速器带动拉绳器,见图7所示。拉绳器由三个相互啮合的齿轮带动三个槽轮。当动力轴转动时,则可以使槽轮中的钢丝绳拉或松。二根悬吊的钢索用二个相同的拉绳器用同一个动力轴带动。为了调解二根钢丝绳可能出现的不等长现象,本设计将其中一个拉绳器与动力轴间设置离合制动器。当它处于离开动力轴又制动时,则动力轴只带动另一个拉绳器转动,以此来调解二根绳的不等长现象。为了使上下更加灵活方便省力,本新型还可以用配重19来减少升起所需的动力见图8所示。
本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能修饰带有外伸阳台的建筑物外墙的特点,它安全、适应性强。本新型适用于建筑物外墙修饰。(参见证据3的说明书及附图)

证据4为高处作业吊篮的国家标准,其中公开的部分内容如下:
5.4.2.1悬吊平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重量时,不得出现焊缝裂纹、螺栓铆钉松动和结构件破坏等现象。
5.4.2.6悬吊平台内工作宽度不应小于0.4m,并应设置防滑底板,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0.25m2/人,底板排水孔直径最大为1Omm(参见证据4第5页)。

经比对,可获知:证据1公开了一种模块式组装拆卸炉膛检修平台,与本专利涉及相同的技术领域,其中:证据1中的“走台6”对应于本专利的“片走台”,证据1中的“强梁1”对应于本专利的“承重平梁”。
由此,将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证据1公开的技术内容进行对比,二者的区别实质上在于:
①是否设置框走台:在本专利中,平台走台包括框走台和片走台,框走台和片走台交替设置在承重平梁上,相邻两个框走台之间留有水冷屏间隙;证据1则仅公开了在框式平台上设置多个走台6的技术内容,而未公开有关框走台、框走台与片走台交替设置并在相邻两个框走台之间留有水冷屏间隙的技术内容。
②是否设置钢板网:在本专利中,框走台和片走台上设有钢板网;而在证据1则未公开走台6上设置钢板网的技术内容。
③是否设置定位块和防脱落挂钩:在本专利中,框走台底部设有定位块,框走台的一端设置有防脱落挂钩;而证据1则未公开相关技术内容。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①而言,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的记载,本专利通过采用框走台和片走台交替设置在承重平梁上的方式能够在检修平台电动升降过程中绕过水冷屏检修到炉膛以下、燃烧室以上每个需要检修的工作面,为本专利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
证据3公开了一种悬吊式外墙作业平台,该作业平台包括端件1、4和搭接件2、3,端件1、4与搭接件2、3之间呈直角形安装,搭接件2与3之间呈插入搭接组装,以便于根据外伸阳台的形状尺寸进行施工。但证据3公开的悬吊式外墙作业平台主要适用于民用或公用建筑带有外伸阳台的楼房外墙的施工,而本专利主要用于热电厂锅炉炉膛内,因此证据3与本专利的技术领域和适用范围并不相同。此外,证据3未公开该区别技术特征,也未给出对于带有水冷屏的热电厂锅炉炉膛而言可以通过在承重平梁上交替设置框走台和片走台的方式来避让或绕过水冷屏的技术启示,在没有充分的理由或相关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况下,不能认为证据3给出了采用区别技术特征①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②而言,证据4虽然公开了有关悬吊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设置防滑底板和底板排水孔的技术内容,但并未公开采用钢板网作为底板的技术内容;此外,根据专利权人的书面意见及口头审理过程中当庭的陈述,本专利采用钢板网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观察炉膛内的障碍物,同时钢板网具有良好的透光性,显然,证据4并未给出采用钢板网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③而言,证据2虽然公开了适用于电厂锅炉内的快装脚手架,并公开了“在两端压接有卡爪81c的底座401经铆钉403与防滑胶合板踏板402铆接构成”的技术内容,但并未公开有关采用定位块与防脱落挂钩相互配合对框走台进行定位并防止框走台脱落的技术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证据2公开的技术内容并没有充分的理由和动机采用定位块与防脱落挂钩来替代卡爪的技术启示。
综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证据1-4公开的技术内容不能显而易见地获得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技术方案,而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为本专利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请求人的无效理由不能成立。

5.2关于权利要求2-10
由于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因此权利要求2-10作为从属权利要求也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201621307091.4号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