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焊点连接电路-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无焊点连接电路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1722
决定日:2019-09-12
委内编号:5W11721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20232327.6
申请日:2016-03-24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伍艳宁
授权公告日:2016-10-12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江苏通领科技有限公司
主审员:杜宇
合议组组长:董杰
参审员:易红春
国际分类号:H01R13/02,H01R13/648,H01R31/0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得到技术启示,将所述对比文件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结合以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那么,该权利要求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专利的专利号为201620232327.6,申请日为2016年03月24日,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10月12日。本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无焊点连接电路,在该无焊点连接电路中无需焊接即可安装多个电路元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路板基座、一条或多条火线铜带、一条或多条零线铜带、一条或多条接地铜带和电力连接线,其中:
所述火线铜带、所述零线铜带和所述接地铜带设置于所述电路板基座中并分别设有电力连接端子和多个电气元件连接端子,所述电力连接端子为一镂空孔,所述火线铜带中的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需要连接火线的端子或管脚连接,所述零线铜带中的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需要连接零线的端子或管脚连接,所述接地铜带中的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需要接地的端子或管脚连接;
所述电力连接线的一端为一三孔插头,另一端为分别对应火线、零线和地线的火线接头、零线接头和地线接头,所述火线接头、所述零线接头和所述地线接头均能够与所述火线铜带、所述零线铜带和所述接地铜带中的所述电力连接端子相互插接;
当所述火线铜带、所述零线铜带和所述接地铜带为多个时,多个所述火线铜带之间通过一火线连接片连接,多个所述零线铜带之间通过一零线连接片连接,多个所述接地铜带之间通过一接地连接片连接。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焊点连接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气元件连接端子为镂空孔、凸包或弹性插接结构,以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相应的端子或管脚相匹配。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焊点连接电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线接头、所述零线接头和所述地线接头分别包括两个圆柱状的弹性分支。”
请求人于2019年03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3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3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授权公告号为CN202633629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文本,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12月26日;
证据2:授权公告号为CN203503844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文本,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03月26日。
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3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证据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公知常识;权利要求3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2公开。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02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请求人于2019年04月25日提交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补充了无效理由和证据,补充的证据如下(序号续前):
证据3:申请公布号为CN103138080A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公布日为2013年06月05日;
证据4:授权公告号为CN203503937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文本,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03月26日;
证据5:申请公布号为CN104577593A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公布日为2015年04月29日;
证据6:授权公告号为CN2163457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文本,授权公告日为1994年04月27日。
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3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3、证据5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4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4与证据3或/和证据5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或被证据3、证据4和证据6公开;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公知常识,或被证据2或证据5所公开。
合议组于2019年04月30日将请求人于2019年04月25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及其附件转送给专利权人。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10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9年06月26日举行口头审理。
专利权人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于2019年05月1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仅包含一项权利要求,其中专利权人将权利要求2的三个并列技术方案之一“所述电气元件连接端子为弹性插接结构”删除,并将删除后的权利要求2以及权利要求3并入权利要求1,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新的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无焊点连接电路,在该无焊点连接电路中无需焊接即可安装多个电路元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路板基座、一条或多条火线铜带、一条或多条零线铜带、一条或多条接地铜带和电力连接线,其中:
所述火线铜带、所述零线铜带和所述接地铜带设置于所述电路板基座中并分别设有电力连接端子和多个电气元件连接端子,所述电力连接端子为一镂空孔,所述火线铜带中的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需要连接火线的端子或管脚连接,所述零线铜带中的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需要连接零线的端子或管脚连接,所述接地铜带中的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需要接地的端子或管脚连接;所述电气元件连接端子为镂空孔或凸包,以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相应的端子相匹配;
所述电力连接线的一端为一三孔插头,另一端为分别对应火线、零线和地线的火线接头、零线接头和地线接头,所述火线接头、所述零线接头和所述地线接头分别包括两个圆柱状的弹性分支,并且均能够与所述火线铜带、所述零线铜带和所述接地铜带中的所述电力连接端子相互插接;
当所述火线铜带、所述零线铜带和所述接地铜带为多个时,多个所述火线铜带之间通过一火线连接片连接,多个所述零线铜带之间通过一零线连接片连接,多个所述接地铜带之间通过一接地连接片连接。”
专利权人认为:(1)权利要求1的“电路元件”是对本专利中的无焊点电路中所有涉及电路的元件的统称,表示该电路中所有元件之间的连接处均“无焊点”;而各“铜带”为带状,因而具有两端,为了便于区分,将其一端的连接位置称为“电力连接端子”,另一端称为“电气元件连接端子”;以插线板为例,用于与墙面插座相接的一端为“电力连接端子”,用于与用电设备相接的一端为“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因此权利要求1中的连接关系是清楚的。“无焊点连接电路”与“无焊点电路”是同一概念。专利权人已经对权利要求2进行了删除技术方案的修改,克服了原权利要求2中的“所述电气元件连接端子为镂空孔、凸包或弹性插接结构”存在上下位概念并列引用的缺陷。在本专利的说明书附图的图4中,对“两个圆柱状的弹性分支”有清楚图示,其是指具有两个分支,每个分支卷制为圆柱状而分别具有一定的弹性,而且两个分支之间也具有一定的弹性,因此原权利要求3中的“两个圆柱状的弹性分支”是清楚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是清楚的,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2)专利权人已经对原权利要求2进行了删除技术方案的修改,因而权利要求2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的无效理由不成立。(3)权利要求1相对于请求人提交的证据具备创造性。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出席了本次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明确以下内容:(1)将专利权人于2019年05月15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以及附件转交给请求人。(2)请求人对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无异议,在口头审理结束后不需要额外的答复时间来补充无效理由。本次口头审理所针对的文本是专利权人于2019年05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3)请求人放弃权利要求1-3保护不清楚、权利要求2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的无效理由。请求人明确无效理由为:在对原权利要求的特征评述的基础上进行对应的证据组合,原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证据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3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3、证据5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4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4与证据3或证据5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原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公知常识,或被证据4或证据6分别公开;原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公知常识,或被证据5或证据2分别公开。(4)专利权人对证据1-6的真实性和公开日期无异议。(5)双方在书面意见的基础上,就全部无效理由充分陈述了意见。合议组告知鉴于双方当事人当庭已经充分陈述各自意见,口头审理之后合议组不再接受双方当事人的任何意见和证据。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基础
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的修改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本决定的审查基础是专利权人于2019年05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
2、证据认定
证据3为专利文献,专利权人对其真实性和公开日期无异议,合议组也未发现影响其真实性的瑕疵,因此对其真实性和公开日期予以认可。由于其公开日早于本专利申请日,因此可作为现有技术评述本专利的创造性。
3、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权利要求1保护一种无焊点连接电路,证据3公开了一种连体插套和具有连体插套的插座,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其说明书0025-0031段,图1-25):一种可用于国标多位插座的连体插套,尤其是多位“扁五孔”插座的连体插套,包括L极连体插套1、N极连体插套2和地极连体插套3,L极连体插套1、N极连体插套2和地极连体插套3均可以用铜板一次加工成型(见图23、图24、图25)(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一条或多条火线铜带、一条或多条零线铜带、一条或多条接地铜带),各连体插套上设置有多个同极性的单体插套4,L极连体插套上的同组单体插套,N极连体插套上的同组单体插套以及地极连体插套上的同组单体插套组合后呈五孔结构,地极连体插套的单体插套设置在单相两极插座两单体插套之间,并排设置或错位设置。单体插套4的结构为闭环结构(见图2),类似于一个圆环压扁后的形状,其受力类似于简支梁结构,因此可以用较薄的铜片获得较大的夹紧力,单体插套4中夹持插销的两弹性夹持边铜片呈弧形结构,当插销18插入单体插套后两弹性夹持边呈直线结构,紧贴插销,单体插套和插销之间形成面面接触(见图3)。 闭环结构的两弹性夹持边上设置有导向片41,闭环结构的闭环处设置有弹性挡片42。
如图4所示,L极连体插套1上设置有多组同级性单体插套4(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所述火线铜带设有多个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并且证据3公开的电路也无需焊接即可安装电路元件,单体插套必然分别与无焊点电路中需要连接火线的端子或管脚连接,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所述火线铜带中的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需要连接火线的端子或管脚连接),每组同极性单体插套包括单相两极插座的L极插套和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座的L极插套,每组同极性单体插套之间通过纵向铜条7连接为一体,纵向铜条上设置有接线端,单相两极插座的L极插套垂直于纵向铜条的轴线设置,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座的L极插套与纵向铜条的轴线呈60度角设置,且与纵向铜条接线端呈钝角。L极连体插套1的具体结构为:单相两极插座的L极位置布置一个单体插套,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座的L极位置布置一个单体插套,两个单体插套为一组,根据插座孔位可布置多组插套;各组插套设置在同一纵向铜条7上,纵向铜条7采用槽体状结构(如图7),其横截面呈U字形结构,局部采用L型结构(如图6),以提高铜条的刚度;纵向铜条7中间位置设置1~2组弹性钩8(如图7)用于装配;纵向铜条7的中间位置布置有定位孔9(如图5)用于装配时的定位;纵向铜条7的一端冲压成V型接线端子10(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所述火线铜带设有电力连接端子)(如图8),用于接电线。
如图9所示,N极连体插套2上设置有多组同极性单体插套4(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所述零线铜带设有多个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并且证据3公开的电路也无需焊接即可安装电路元件,单体插套必然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需要连接零线的端子或管脚连接,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所述零线铜带中的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需要连接零线的端子或管脚连接),每组同极性单体插套包括单相两极插座的N极插套和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座的N极插套,每组同极性单体插套之间通过纵向铜条连接为一体,纵向铜条上设置有接线端,单相两极插座的N极插套垂直于纵向铜条的轴线设置,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座的N极插套与纵向铜条的轴线呈60度设置,且与纵向铜条接线端呈锐角设置。N极连体插套2的具体结构为:单相两极插座的N极位置布置一个单体插套,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座的N极位置布置一个单体插套,两个单体插套构成一组,根据插座孔位可布置多组插套;各组插套设置在同一纵向铜条7上,纵向铜条7采用槽体状结构(见图12),其横截面呈U字形结构,局部采用L型结构(见图11),以提高铜条的刚度;纵向铜条7中间位置设置1~2组弹性钩8用于装配;纵向铜条7的中间位置布置有定位孔9用于装配时的定位(如图10);纵向铜条7的一端冲压成V型接线端子10(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所述零线铜带设有电力连接端子)(见图13),用于接电线。
如图14所示,地极连体插套3上设置有多组单体插套4(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所述接地铜带设有多个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并且证据3公开的电路也无需焊接即可安装电路元件,单体插套必然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需要接地的端子或管脚连接,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所述接地铜带中的电气元件连接端子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需要接地的端子或管脚连接),每组单体插套包括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座的地极插套,每组单体插套之间通过纵向铜条连接为一体,纵向铜条上设置有接线端,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座的地极插套垂直于纵向铜条设置。地极连体插套3的具体结构为:单相两极带接地插座的地极位置布置一个单体插套,一个单体插套为一组,根据插座孔位可布置多组插套;各组插套设置在同一纵向铜条7上,纵向铜条采用槽体状结构(见图16),其横截面呈U字形结构,局部采用L型结构(见图17),以提高铜条的刚度;铜条中间位置设置1~2组弹性钩8用于装配;纵向铜条7的中间位置布置有定位孔9用于装配时的定位(见图15);纵向铜条的一端冲压成V型接线端子10(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所述接地铜带设有电力连接端子)(见图18),用于接电线。
本发明中纵向铜条7还可以做成为整体都是槽体状结构的,也可以做成整体都是L形结构,或都做成整体都是平板形结构的,本实施例中纵向铜条采用的是槽体状结构与L形结构和平板形结构的组合体。
如图22所示,一种带有连体插套的插座(虽然证据3没有明确公开插座具有电力连接线,但其必然具有与电源连接的电力连接线,并且其与插座的L极、N极、地极,即火线、零线、接地的端子电连接,因此证据3隐含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电力连接线),包括内芯和外壳6,内芯包括L极连体插套1、N极连体插套2、地极连体插套3和内芯座5(相当于权利要求1的电路板基座,所述火线铜带、所述零线铜带和所述接地铜带设置于所述电路板基座中),内芯座5为一体式结构,分别设有L极插套卡座11、N极插套卡座12和地极插套卡座13,各极插套卡座与各极连体插套对应的单体插套配合设置。外壳6包括上壳体61和下壳体62,上壳体61上设置有多组对应于L极插套、N极插套和地极插套单体插套的五孔插孔14。
由上可知,权利要求1与证据3相比存在以下区别:(1)所述电力连接端子为一镂空孔。(2)所述电力连接线的一端为一三孔插头,另一端为分别对应火线、零线和地线的火线接头、零线接头和地线接头。(3)所述火线接头、所述零线接头和所述地线接头分别包括两个圆柱状的弹性分支,并且均能够与所述火线铜带、所述零线铜带和所述接地铜带中的所述电力连接端子相互插接。(4)当所述火线铜带、所述零线铜带和所述接地铜带为多个时,多个所述火线铜带之间通过一火线连接片连接,多个所述零线铜带之间通过一零线连接片连接,多个所述接地铜带之间通过一接地连接片连接。(5)所述电气元件连接端子为镂空孔或凸包,以分别与所述无焊点电路中相应的端子相匹配。
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电气元件连接端子、电力连接端子与其他部件配合的结构;(2)如何实现铜带间的电连接;(3)如何连接电力连接线与端子如何连接。
对于区别(1),将电力连接端子设置为镂空孔是本领域公知常识,被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区别(2),证据3虽然没有明确公开电力连接线的一端具有三孔插头,但证据3公开的插座为五孔插座,即二孔插座和三孔插座,基于以上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知证据3公开的插座的电力连接线与电源连接的插头通常应为三孔插头,并且当插座同时具有火线、零线、地线时,使用三孔插头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同时,电力连接线的另一端为另一端为分别对应火线、零线和地线的火线接头、零线接头和地线接头也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区别(2)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区别(3),在端子的插接结构中利用插簧式接头,即包括两个圆柱状的弹性分支的接头,这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利用上述结构将电力连接线与插座的火线、零线、地线端子互相插接,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需要花费创造性的劳动。
对于区别(4),当存在多条不同的火线、零线或地线时,使用连接片将不同的火线、零线或地线连接,从而使多条不同的火线连通、多条不同的零线连通或多条不同的地线连通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区别(4)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区别(5),将电气元件连接端子设置为镂空孔或凸包是本领域公知常识,被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同时,电气元件连接端子与与其连接的电路中的相应端子相匹配也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区别(5)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综上所述,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得到技术启示,在证据3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结合的基础上,得到权利要求1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3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鉴于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成立,因此对于请求人提出的其他证据和其他无效理由,合议组不再进行评述。
三、决定
宣告201620232327.6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