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近日,《成都市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旨在全面加强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工作,不断推进诚实信用社会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在创造、运用、保护等服务知识产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规范代理行为。

《办法》指出,依托成都市知识产权智慧监管系统建立代理机构信用信息库,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统一数据归集、共享和公示标准,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和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等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坚持“管行业就要管信用、管业务就要管信用”原则,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行业内评优评先、进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快速通道、享受知识产权资金资助、援助等方面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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