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护传承 激发创新活力

近日,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加大老字号保护力度、健全老字号传承体系、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培育老字号发展动能4个方面提出了13项意见,包括:加强老字号保护法治建设,保护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老字号历史网点,保护老字号文化遗产;传承老字号传统技艺,活化老字号文化资源,壮大老字号人才队伍;推动老字号创新产品服务,支持老字号跨界融合发展,促进老字号集聚发展;引导老字号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老字号金融服务,推动老字号走出国门。

《意见》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相结合、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分层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老字号保护发展五年行动,建立健全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老字号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将老字号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多融入现代生产生活,更好满足国潮消费需求,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杨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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