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赴新乡市新乡县验收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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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工作要求,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处长王海英等一行人于2017年12月29日赴新乡市新乡县实地考核验收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区)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主任科员林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主任科员李晓月等4人随行考核。

新乡县副县长吴冰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聂长明县长,原培江副主任及相关局委参加了会议。新乡县自2013年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之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构建经济发展新优势,促进县域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近年来,该县申请专利1811项,授权专利794项;列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11项,国家级4项,省级40项,市级67项,获得上级支持资金2800多万元;拥有各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1家,与60余家企业建立工作联系;配合新乡局查处假冒侵权案件50余件,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新乡县分中心。该县坚持对发明授权进行奖励,要求企业以不低于0.5%的销售利润资金奖励发明创造人,还增加了专利授权奖励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为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和保障。

王海英处长进行了总结讲话,肯定了新乡县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希望新乡县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经费投入,突出工作亮点,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快速稳步开展,不断增强县域综合竞争力。会后,考核组一行到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等地进行了实地查看。(畅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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