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司法利剑护航知产

2月10日上午,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惠某贤、刘某伟、陈某林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刑事审判质效,该案由南阳高新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何志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南阳高新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路祎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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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惠某贤在“小李哥”(未到案)处购买假冒名酒的商标、防伪标识、酒盒酒箱等全套名酒内外包装,再购买便宜的散装白酒灌装到假冒的名牌白酒酒瓶中以次充好,灌装、销售假冒的“洋河海之蓝”“泸州老窖”“剑南春”等高档白酒卖给刘某伟经销商以从中获利。并经对被告人刘某伟的账本记录核算,惠某贤卖给刘某伟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金额共计311770元(其中已结算白酒金额20万左右)。

2019年3月以来,被告人刘某伟从惠某贤等人处低价购买假冒名牌商标的白酒用于销售牟利,根据微信转账记录核实其向买家刘某勤、李某亮、王某辉等人销售的假冒白酒金额共计194760元。

2018年以来,被告人陈某林从刘某(已判决)等人处低价购买假冒名牌的白酒用于销售牟利,根据微信转账记录核实其向买家王某、金某、张某等人销售的涉案白酒金额共计64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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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合议庭成员通过规范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引导双方围绕被告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事实认定、量刑情节等问题进行充分阐述,切实贯彻了证据展示质证在法庭、事实查明认定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意见形成在法庭的庭审实质化要求。

该案通过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彰显了法检两院打击破坏知识产权类犯罪的坚定决心,为共同维护辖区社会管理秩序亮出司法利剑。下一步,高新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涉食品等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犯罪,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健康安全,净化酒类交易市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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