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国知发管函字〔2014〕24号《关于评选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最多可推荐4个参评项目,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在201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另外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专利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的项目。 各代理机构代理的专利中如有适合申报的专利项目,请4月24日下班前将该专利项目的相关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发送到mail@acpaa.cn,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谢谢。 附件1:
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2:
关于评选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docx 附件3:
专利金奖申报材料(发明、实用新型).doc 附件4:
专利金奖申报材料(外观设计).doc 联系人:赵立明 58572733;朱宝华 58572721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