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人业务培训工作,本着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节约专利代理人培训费用的原则,协会已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开通远程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初审业务、实审相关业务、专利代理增值服务等内容。 现将网络培训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   一、培训课程: 远程网络培训(课程编号1402PX)(A类4课时) 名称:光电技术领域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交流培训班 内容: 1 、评判超长权利要求创造性时考虑的因素 2 、创造性评判中现有技术的结合启示考量 3、 创造性判断中的几点考虑 4、 从发明构思看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5、 如何提高复审程序中的答辩质量 6、 计算机程序解决方案的专利保护   二、费用及交费方式: (1) 协会财务部面交 地址: 100120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五层507 收款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 邮局汇款 或 银行转帐(请勿使用支付宝付款)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行号104100000045 帐 号:778350009411 户 名: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请在汇款或转账附言中注明:“课程编号及学员姓名”,例“1402PX张三”。
多人参加培训并由代理机构统一交费的,附言请注明“网培及机构简称”,例“网培**”。
每期培训班费用:100 元 / 人   三、报名与培训注意事项: 1、请学员登录协会网站  http://www.acpaa.cn/register/在线报名,务必提供姓名、资格证号、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便接收培训密钥( 保证您的密钥安全及培训的顺利开通)。并在备注中注明含邮编的邮寄信息( 发票邮寄地址以报名填写地址为准,若不填写视为自取), 2、报名并交费生效后,培训要求及培训密钥将发送到学员所填电子邮箱。 3、学员通过网络平台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及课时要求后,协会定期予以培训课时记录,并上传到协会执业培训记录查询系统,无需学员申报。 4、密钥有效期为自邮件发出日起20 天。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未按要求完成全部网络培训课时的,不予记录培训课时。   四、联系人:教育与培训部 于培58572609 朱姜58572727 梁津娣 58572404  赵晓峰 58572674      邮箱:mail@acpaa.net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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