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及相关人员: 为了更好地加强专利代理人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的相互交流、沟通与合作,促进专利代理人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的紧密联系,形成工作上的优势互补和相互促进,加快形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将于2015年9月1日启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见附件一)的相关试点工作。即日起,符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以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二),并将申请表邮寄至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11 号中国专利大厦 10 层 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82118991)。经审批合格的申请人将定期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pdf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申请表.doc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5年9月1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