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协会非执业会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及相关人员:        为了更好地加强专利代理人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的相互交流、沟通与合作,促进专利代理人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的紧密联系,形成工作上的优势互补和相互促进,加快形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将于2015年9月1日启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见附件一)的相关试点工作。即日起,符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以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二),并将申请表邮寄至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11 号中国专利大厦 10 层 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82118991)。经审批合格的申请人将定期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pdf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申请表.doc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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