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五期专利代理人上岗培训班(重庆)通知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2010年1月28日发布的《专利代理从业人员培训指南》以及2010年3月31日发布的《专利代理从业人员培训指南实施意见》的要求,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的人员申请执业证应当参加上岗培训,上岗集中理论培训时间为40个学时(五天)。

一、培训时间:2016年5月23日- 5月27日

二、培训地点:重庆渝通宾馆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18号

        电话:13452843376 章经理(学员入住可享受会议价)

三、培训日程:

(一)报到时间:5月23日上午 7:40-8 :20

(二)课程安排:见下表

日 期

时 间

培训内容

5月23日

上午

8:30-8:45

上岗培训班开幕式

8:45-12:00

专利代理行业介绍及职业道德规范

下午

13:30-17:00

专利文献与检索

5月24日

上午

8:30-12:00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技能培训

下午

13:30-17:00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分析

5月25日

上午

8:30-12:00

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

及申请文件修改技能培训

下午

13:30-17:00

5月26日

上午

8:30-12:00

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下午

13:30-15:30

外观设计申请实务

15:45-17:00

PCT申请介绍(一)

5月27日

上午

8:30-12:00

PCT申请介绍(二)

下午

13:30-15:30

结业考试

四、培训报名

本期上岗培训侧重机电领域,限额150人,额满截止。报名截止后,本期学员名单将在协会网站(www.acpaa.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本期5天培训的全部培训费用共1800元。其中包含培训费、资料费及培训期间的午餐费(5月23日-5月27日午餐)。学员其它费用自理。

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区会员单位的学员参加上岗培训,享受培训费用优惠政策,上岗培训费用为每人1500元。

六、培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由各专利代理机构统一推荐,登录协会网站(http://www.acpaa.cn/font/register_order/onlineRegister.jhtml?catId=1)进行在线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已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进行实习备案。报名信息务必详细真实有效,以免影响证书的取得。

2、请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缴费,便于协会安排上岗培训会务工作。5个工作日后未缴费的学员将取消当期报名。

3、报名成功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在培训班开班前邮件通知该培训班联系人,如未告知无故不参加培训,协会将取消该学员自此培训开班日起45天之内报名参加协会举办的培训班及会议的资格。

4、上岗培训学员结业考试合格者名单将在培训结束后在协会网站“代理人上岗班报名系统-成绩查询”中公布。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上岗培训不予结业,缴费重修:

①无故不参加培训及缺勤天数达到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学员;

②上岗培训结业考试不通过的学员,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未通过者则需缴费重修。补考学员请选择当年其他上岗培训班次进行补考,并在补考前与协会培训部联系。

6、缴费方式

(1) 协会财务部面交

地址: 100120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五层507

收款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 邮局汇款 或 银行转帐(请勿使用支付宝付款)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行号:104100000045

帐    号:778350009411

户    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注:请在缴费附言中注明:“学员姓名” “五期(重庆)”,例:张三 五期(重庆);并尽量由代理机构统一缴费。

联系人:

教育与培训部:     王景君(010)58572704

实习备案联系电话: 李  蔷(010)58572665

邮箱:mail@acpaa.net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已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报名参加上岗培训班,并于4月28日后交费的学员,请询问贵机构财务人员,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按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并发至邮箱mail@acpaa.cn,协会将以收到的邮件为唯一确认方式。  

 如您不提供相关信息,协会默认开据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意:

1.  所有信息请贵机构财务人员填写。

2.  4月28日之前缴费的,协会仍为其开具营业税发票。

3.  邮件名称请注明“营改增信息 事务所名称”。

联系信息

邮件地址:mail@acpaa.cn

信息收集:010-58572731/33

开票信息咨询:010-58572730   

附件1: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报表

附件2:关于中华全国专利协会实施营改增专票信息收集的通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6年4月12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