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有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诉讼代理人业务培训,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课时。
现将现阶段诉讼代理人培训课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及诉讼代理人认真核对。
注:1、本次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2月20日;
2、本次诉讼课时包括远程教育培训及面授培训课时;
3、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课时以学习1小时记为1课时,未满1小时不予记录。
2018年度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免费课程将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16:00结束。请未满足课时要求的诉讼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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