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专利代理机构:
新修订的《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全专协发字〔2019〕004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2019年3月19日在协会网站发布。根据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协会推荐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专利代理师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十二课时的诉讼业务培训,诉讼业务培训课时低于上述标准的,协会在下一年度第一次集中更新诉讼代理人名单时,取消推荐。
协会现将对名册中诉讼代理人启动2018年度诉讼业务培训课时的考查工作。请相关专利代理机构及诉讼代理人及时核对2018年度培训课时情况(具体课时统计情况详见附件1)。
培训课时不足的诉讼代理人请于2019年5月28日下午16:00前登陆协会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补齐课时,并由机构出具申请(模板见附件2)。
未尽事宜可与工作组联系。
附件:附件1:2018年度诉讼代理人诉讼业务培训课时统计.xls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9年5月10日
联系人:诉讼代理人推荐工作组 李洁 朱姜
联系电话:010-82110971/82116911
联系邮箱:edu@acp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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