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 司法确认”案例产生

近日,商丘市知识产权局调解成功的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获商丘中院司法确认,该案是商丘市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

4月17日,商丘市知识产权局接到请求人杜某的申请,请求就宁陵县某经营部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一案作出处理。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后,及时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市知识产权局与商丘中院立案庭就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事宜及时进行沟通,立案庭积极配合,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当即受理立案,进行司法确认,裁定调解协议有效。

自2022年6月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河南省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以来,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中院立案庭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协作配合,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司法确认及诉调对接工作,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高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为商丘市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商丘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保护科高丹丹)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