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在全省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

“春笋行动”从激活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要素入手,对内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内生能力,对外通过招才引智,鼓励省外高价值专利来鲁转移转化,精准服务企业知识产权创新创造需求。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既拔高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军企业,又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群体,使山东的创新型企业像春笋一样蓬勃兴起。

“春笋行动”提出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挖掘企业专利创造潜力、促进高价值专利引进吸收和转移转化、提高知识产权精准服务企业的能力、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大数据运用、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加强知识产权招才引智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力度等10条举措。争取到2020年,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企业达到250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600家。到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企业达到400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1000家,新增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0家。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春笋行动”重要意义,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完善具体措施,制订工作台账和时间进度清单,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春笋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按时限完成既定任务。要积极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努力使“春笋行动”激励创新发展、助力产业升级的效用最大化。(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