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发布《商丘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

4月19日,商丘市知识产权局编制印发了《商丘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首次向社会公开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内容,推动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清单》的编制与公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河南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十四五”规划》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全面梳理商丘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明确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五个事项类别,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申请受理、注册商标转让或移转申请受理和专利信息查询等27个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以期为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办理知识产权业务提供高效指引。

此次《清单》编制是商丘市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后续将根据公共服务事项内容与形式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发布,以适应创新创造发展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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