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在全省首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近日,洛阳市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及奖补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成为河南省第一个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风险补偿和奖励补贴的城市。《办法》围绕专利质押融资过程的风险补偿、补贴、奖励条件制定了相关标准,其中对参与质押融资过程中实际发生贷款本金损失的银行,给予40%的财政补偿。

  《办法》规定,在风险补偿方面,对合作银行根据其所发放贷款符合申请条件,实际发生贷款本金损失的,由补偿本金和合作银行按照4:6比例承担贷款本金损失风险,贷款利息损失风险由合作银行承担;对同一企业给予合作银行不超过50万元的补偿资金。

  在奖励补贴方面,对企业在质押贷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利评估费及担保费的50%给予补贴;贷款期限超过一年(含一年),且贷款合同已实际完成的专利质押贷款,对合作银行给予贷款额度1%的奖励,且单笔贷款的奖励不超过10万元,对同一合作银行每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30万元。

  据悉,该《办法》是洛阳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连续“密集”出台的,有关专项资金、专利奖励、质押融资和强企备案的“金典四策”之一,其他三项政策分别为:《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洛阳市小微企业授权专利奖励办法(试行)》、《洛阳市知识产权强企备案实施办法(试行)》。(洛阳市知识产权局 胡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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